一、个人状况:
胡加祥,男,1963年9月出生,浙江省嘉兴市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精通英语,法语熟练。
二、学习经历:
1982年9月-1986年7月,就读于原杭州大学外语系,获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1992年9月-1994年7月,在原杭州大学外语学院攻读在职研究生,获英语专业文学硕士学位。
1997年9月-2000年2月,在浙江大学法学院攻读在职研究生,获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2月至2003年7月,在英国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法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
三、工作经历 :
1986年7月至1991年10月任原杭州大学外语系助教。
1991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原杭州大学外语学院讲师。
1998年8月至2000年任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
2003年8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四、主要成果:
1、发表论文
(1)律师,中英互译中的差异;《律师与法制》,1991年,第4期。
(2)一个举足轻重的地区经济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观察》,1993年,第1期。
(3)外语教学改革的一次新机遇??中国入关与我们的教改策略;《高教学刊》,1993年,第4期。
(4)从西亚图会议看美国与亚太地区的关系;《亚太观察》,1993年,第4期。
(5)谨防美国英语中的“美化”现象;《外语与外语教学》,1998年,第8期。
(6)英国英语中的方言概述,《外语与外语教学》,1998年,增刊。
(7)关于授权立法问题的探讨;《浙江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8)杨尔特一案法律问题之检讨;《法学》,1999年,第6期。
(9)从“专家组”一词误译说起;《浙江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10)拉萨·奥本海姆---当代国际法的先驱,《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法论丛》,2003年,第1卷。
(11)The Ambiguous Name and the Possible Redefining of a developing Country in the WTO,《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法论丛》,2003年,第1卷。
(12)The Role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Development of WTO Law,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2004年,第1期。
2、著作:
主编英语教材二册,Extensive Readings in Contemporary Prose Book I and Book II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
3、译著:
(1)短篇小说《商务代表》收录在《澳大利亚中短篇小说集》,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
(2)《澳大利亚行政诉讼法》,收录在《外国行政诉讼法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
另外,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数十篇。
五、研究领域 :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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