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金湾区3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夫人,在该区领导干部助廉座谈会上签下了配偶助廉承诺书,通过对所有家庭成员“约法三章”,确保丈夫干净干事、廉洁从政。(《广州日报》6月16日)
读罢新闻,随手在百度里敲进关键字“贪污 家属”,搜索出来的第一项标题就赫然写着几个大字:“中纪委副书记:官员受贿7成由家属情妇经手”——“‘去年(06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渝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用全国和重庆的实例,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2007年6月24日《重庆晨报》)这是07年5月的一则关于廉政建设报告会的旧闻。想必当时关于会议精神的文件也及时地下发到各地的党委政府,加以认真学习了。各地官员应该充分认识到在行贿受贿的过程中,亲属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不可替代的。可惜珠海市金湾区的领导们似乎没有吸取这个科学性的分析,而是独辟蹊径地开辟了一条“亲人帮劝”的路子,试图让家人来监督官员的廉洁从政。
看样子,“助廉承诺书”政策的制定者在考虑没有认真揣摩过官员与其家属间可能存在的贪腐的利益关系。从中纪委同志的谈话中,官员收受贿赂,很多都不一定是他亲手收下的,而是行贿者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他的下级、亲属、朋友等,旁敲侧击地将赃款奉上。这里面亲属的条件可谓是得天独厚,对受贿官员来说,亲属的关系非常人可比,且办起事来不容易受人猜疑,夫妻、兄弟、家人之间的钱财来往再正常不过,谁能从中瞧出贪污的一点苗头?对行贿者来说,亲属的脉络一旦用“金元”打通,那以后的工作就事半功倍了。靠着爱人、家人在耳边吹风,很多官员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收下了第一笔贿款,从此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这样看来,亲属不仅不能很好的监督党政官员的工作,而且还往往是“帮倒忙”,让本没有污迹的丈夫或妻子在自己的贪欲心指使下,一步步走上不归路。珠海市金湾区的“助廉承诺书”的功效,在现实中的“官员受贿7成由家属经手”的语境下,显得可笑而无知。一纸协议能保证什么?既无相关法律的保证,也无党内纪律的约束,说白了,就是一种脆弱的契约关系,能有多大的约束力?难道我们的反腐工作都沦落到只能靠“个人自觉”,让“人情”来阻挡腐败的滋生?这已不是我们该下多大力气打击腐败的问题了,而是有关部门和决策者连打击的目标、使用的“武器”都搞错了!
某些决策者仍旧没有认识到,反腐工作的核心在哪里,哪里才是反腐败的重中之重。全国这几年经常可见一些部门搞出一套套五花八门的所谓“廉政新举措”:签协议、呼口号、搞活动,反腐姿态倒是做足了,可惜活动高兴劲儿一过,一切又恢复正常,该贪的继续贪,该败的继续败下去。成果呢?反腐工作是不是已经走入了一个死胡同、恶性循环中了?反腐不是领导奇思妙想的“试验田”,不是提供给虚假政绩的“走秀场”。一项严肃的、关乎国家兴亡的工作,居然被隔三岔五拿来娱乐一把,真是前所未闻,贻笑大方。高悬在上的党纪国法不去遵守,现成的法律法规不去参考,总要用自己推敲出来的“新政”来解决,时间一长,人民想看见的效果没有,该发生的腐败还是按部就班的发生了,证明了“新政”未能“悬崖勒马”,只是“昙花一现” 。
廉洁本就该是一个合格官员职责中的应有之义,领导们却为了显示自己的廉洁去做一些无用功,甚至媚俗的举动,仿佛自己清廉执政本身就是一件天大的政绩,最后的结局却是可笑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从另一个方面说,官员不是不需要这样的“廉洁承诺书”,真正需要的内容和形式绝非仅仅是妻子的几句保证和“走过场”的签字画押,要的是党纪国法的保证,还有官员用自己的党性、良知、操守、责任签下一份真正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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