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载,上海市委政法委在召开“塑造良好形象,争做文明干警”的专题活动部署会上,公开放映了由本系统拍摄的一部电视短片,片中披露的都是政法系统的一些干警在日常工作中的违章及不文明的镜头。有逆向行驶的,有超越停车线的,有违章占道的,有滥用警灯的……。短片播完后,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吴志明提议,为了更有针对性,把会议主题改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塑造干警文明形象”。同时,还要把这些不文明的现象及整改的措施和目标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个部门的工作要出成绩,就必须不断找出自身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还要及时、有效地予以克服,这个道理看似简单,真正做好就难了。中国人自古就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陋习,其根源就是怕丢面子,丢了面子,往往就没了成绩,没有成绩,“乌纱帽”恐怕就戴不住了。一个部门的领导若有这种“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则认真清查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无疑是一句空话。多贴点金,少揭些短,大家平安无事,你好,我好,其乐融融,何必自己为难自己,“荣誉”比什么都重要。与此相比,上海市政法委这种敢于“自曝家丑”的做法,其精神可佳,其勇气可叹。正如一位干警所感叹的: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工作还不错,看过短片才明白,距离真正文明的标准,我们差得还远呢。
能够做到正视自我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能够主动把自己的“丑事”召示于天下则更是难能可贵,上海市政法系统“自曝家丑”的做法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中却可以看出其不凡的魄力和决心,如果我们的每一个部门都能有这样的魄力和决心,都敢于自我揭短,自我曝光,及时找出“病灶”,对症下药,而不是走马观花,粉饰太平,那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知耻而后勇。不知耻在何处,勇又从何来。话并不深,其道理却很值得回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孙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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