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专题研究·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分 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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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保 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章 抵 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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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 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三章 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章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
第五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六章 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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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自1994年对建国以来至1993年底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行
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以来,客观情况又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
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
已经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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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借款合同条例 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城乡个人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契约),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借贷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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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试点情况,总结经验,适时完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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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依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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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 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下同)个人购买(含建造、大修,下同)自住住房,规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管理,维护
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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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依法清收拖欠银行利息报告的通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依法清收拖欠银行利息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
国务院:
当前,企业拖欠银行利息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危害了银行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抓紧依法清收拖欠利息,已成为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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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任务已经完成,国务院同意予以撤销。
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
一九九一年上半年,全国企业间三角债达三千亿元以上,严重影响着国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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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 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整顿流通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印制、分发领取和管理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
教育,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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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
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办市场彻底脱钩有
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
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前提。对这一重大原则问
题,绝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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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贷款通则 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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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利率管理权,其他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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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及时处理信贷、结算业务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通知 年3、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法复〔1994〕1号、2号和法发〔1994〕8号文件。这些文件中的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对我行现行信贷、结算业务的操作和管理以及原先与企业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为适应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妥
善处理信贷和结算业务中的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行要对已办理和正在办理的抵押贷款合同进行检查,纠正合同中“以企业全部财产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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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英文) 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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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
信用社附属的独立核算的非金融企业,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 信用社应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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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深圳特区分行:
现将《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函告。
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技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精神,为促进科技长入经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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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行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并切实遵照执行。
二、各级行要积极开展个人住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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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担保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 担保法》)已于199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担保法》是规范担保方式和贷款行为的重要法律,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为了严格执行《担保法》,更好地开展担保贷款业务,特将修订后的《交通银行担保贷款办法(试行)》及《借款保证
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借款质押合同》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交通银行担保贷款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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