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赵照鹏与水陆集运容桂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 案例文书 】

      帮助
     



    赵照鹏与水陆集运容桂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2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照鹏,男,汉族,1965年1月26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大福基居民委员会下基组。






      委托代理人郑雪亮,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村创业路1横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何永全,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文光、李虹,均是广东天伦德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赵照鹏因与上诉人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3)顺法民一初字第50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顺德市容桂镇鹏达汽车音响防盗装置商店(下称鹏达店)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是赵照鹏,2001年1月17日被注销。1997年12月3日,鹏达店与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鹏达店借款100万元给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息按20厘计息。借款协议签订后,鹏达店在1997年12月6日划款50万元,同月月底又划款50万元,共借给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100万元。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在1997年12月支付1万元利息,从1998年1月起至2002年7月止,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每月支付利息2万元给赵照鹏。2002年8月起至今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再没有还本付息给赵照鹏。2003年10月15日,赵照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00万元及按月息20‰计至2003年9月30日的利息30万元;2、判令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从2003年10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20‰支付利息;3、诉讼费由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承担。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真实、公平的原则下签订的。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提出该协议属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因赵照鹏所经营的鹏达店属个体工商户,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有别于有关金融管理规定中的企业,因此,对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该协议关于借款部分为有效合同,对约定的利息部分,因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保护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对赵照鹏所收取的利息高出法律保护范围的部分,视为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在所欠借款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判决:一、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应归还赵照鹏借款362867元。二、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应从2002年8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本金为362867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给赵照鹏。三、上述款项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16510元,财产保全费7020元,合共23530元,由赵照鹏负担12330元,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负担11200元。






      上诉人赵照鹏不服原判,上诉称: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合法有效,且约定的计息利率没有超出法律保护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最高利率的四倍,应受法律保护。因此,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应依约归还借款本息。但事实上,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仅支付利息至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