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发布时间』2004年6月29日 『生效时间』2004年7月1日 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2004-07-01 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台市人民政府令 第97号
《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周齐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开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工商、城市管理、公安、统计、教育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完成本单位的无偿献血任务。 驻烟部队现役军人的无偿献血计划,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驻地军事机关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纳入当地无偿献血计划;其所属企业职工献血比例与地方相同。 第六条 新闻宣传部门应当经常进行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教育部门应当将相关科学知识纳入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采供血管理 第七条 市中心血站是市区内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市辖区的采供血工作,并承担全市采供血机构的业务、教学、科研指导和血液质量集中检测。 各中心血库是所在行政区域内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采供血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采供血工作。 第八条 采供血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其经费应当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第九条 凡未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血站执业许可证》或者《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开展采供血业务。 第十条 采供血机构因采供血工作需要,可以在辖区内设立采血点或流动采血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采供血机构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为临床用血提供及时、安全、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采供血机构应严格执行《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采输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
|
|
|
|
|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
| | |
|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
| 【作者 | 点击 | 文章】 |
| 【贺卫方 | 68449 | 415 】 |
| 【苏力 | 62529 | 296 】 |
| 【郭国汀 | 51240 | 202 】 |
| 【姜明安 | 49746 | 237 】 |
| 【刘剑文 | 46848 | 202 】 |
| 【沈岿 | 40523 | 101 】 |
| 【陈兴良 | 39577 | 103 】 |
| 【鲜江临 | 37692 | 228 】 |
| 【徐国栋 | 37303 | 150 】 |
| 【刘大生 | 37165 | 144 】 |
| 【王怡 | 33641 | 142 】 |
| 【王轶 | 33275 | 88 】 |
| 【强世功 | 32428 | 94 】 |
| 【萧瀚
| 32237 | 97 】 |
| 【尹田 | 31239 | 104 】 |
| 【邵明 | 29594 | 93 】 |
| 【秦前红 | 28419 | 85 】 |
| 【董华春 | 26073 | 8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