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 部门规章·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0年4月28日
    『生效时间』2000年7月1日
    『标  题』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99年12月25日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发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安监〔1987〕1102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及时正确处理铁路行车事故,维护铁路运输秩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铁路运输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企业和国家铁路企业参股并委托国家铁路企业经营的地方铁路。国家铁路企业的机车,车辆,客、货列车在地方铁路营运时发生的事故按本规则办理。地方铁路自营范围内的区段可比照本规则自行制定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第1.0.3条 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
      第1.0.4条 发生行车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第1.0.5条 处理事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事故性质、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领导
    责任。
      第1.0.6条 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是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
      铁道部安全监察特派员办事处依据本规则参与所辖区域发生的行车重大、大事故调查并提出定性、定责建议。
     
         第二章 行车事故分类
      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一节 特别重大事故构成条件
      第2.1.1条 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50人及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第二节 重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
      第2.2.1条 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繁忙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3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3小时。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三、其他线路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6小时。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第2.2.2条 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繁忙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3小时。
      3.机车、车辆脱轨6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6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
      3.机车、车辆脱轨8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三、其他线路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满8小时。
      3.机车、车辆脱轨10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第2.2.3条 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繁忙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3小时;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6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其他线路行车中断满8小时。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第三节 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
      第2.3.1条 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事故。
      一、繁忙干线
      1.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2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
      2.客车中途摘车1辆。
      3.机车中破1台。
      4.客车中破1辆。
      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二、干线
      1.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3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
      2.客车中途摘车1辆。
      3.机车中破1台。
      4.客车中破1辆。
      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三、其他线路
      1.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小时。
      2.客车中途摘车1辆。
      3.机车中破1台。
      4.客车中破1辆。
      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第2.3.2条 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事故。
      一、繁忙干线
      1.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3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
      2.机车、车辆脱轨3辆(台)。
      3.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
      二、干线
      1.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中断满3小时。
      2.机车、车辆脱轨4辆(台)。
      3.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
      三、其他线路
      1.行车中断满6小时。
      2.机车、车辆脱轨4辆(台)。
      3.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
      第2.3.3条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国务院行政法规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部门规章
    铁路行车事故责任人处罚办法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