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关于印发《东莞市五保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广东省地方法规·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5年8月15日
    『生效时间』2005年8月15日

    东府[2005]131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五保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五保供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东莞市五保供养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五保供养工作,保障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保护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市民,在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基本物质保障。
    第三条 五保供养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 市民政部门主管并指导全市五保供养工作。
      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五保供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居)五保供养落实工作;
      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第二章 五保供养的对象

    第五条 五保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六条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审核,由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批准,发给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五保供养证书》,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凡符合五保对象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的村(居)民,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五保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
    第八条 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国务院行政法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