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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制度漫谈
    【 作者·孙瑞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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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律师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国已有执业律师10.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个。山东省现有执业律师近8000多人,律师事务所500余家.我市现有律师220余名,律师事务所16家。律师队伍已成为法律职业中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广大律师着眼于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诉讼活动,担任各类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帮助司法机关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促进案件的正确处理,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广大律师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经济特区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活动,促进了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广大律师积极为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有4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226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此外,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每年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60多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10.3万多件,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何谓律师?谁都可以作律师吗?律师是做什么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何关系?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有何不同?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吗?律师由谁来管理?律师能承担法律责任吗?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国的律师制度,以期对在座的学习法律的和对法律感兴趣的同学有所裨益。 


      一、何谓律师 


      根据《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一法定概念表明成为律师的前提条件,即必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的内容,即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的概念决定了律师的法律特征: 


      1、专业性。律师的专业性是指取得律师职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要经过法律训练,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因此,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律师。 


      2、服务性。律师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天职,而且这种服务是有偿的。律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不享有国家赋予的公共权力,因此,只能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由此获得报酬,并以此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 


      3、受委托性。律师虽然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但又不同于法官、检察官和公安干警。后者也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他们都是“官”,代表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享有“公权力”。律师则不然。律师的业务来源于当事人的委托,而不是基于权力范围。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委托,律师的法律服务便无从谈起;而没有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业务,则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便无法行使。 


      二、谁都可以作律师吗? 


      不管在任何一个国家,取得律师职业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中国也不例外。 


      在我国要从事律师职业,按照顺序,必须具备如下法律条件(却五个“必须”): 


      1、必须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党校的本科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 


      3、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践中要求全日制实习)满一年,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实习合格证明(重点包括品行良好的记录)。 


      4、必须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必须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然后才能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 


      由此可见,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定条件,特别是硬件要求非常高,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具备上述法定条件,也不是具备法定条件的人都能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取得法律执业证书的人,也未必都能作一个好律师。 


      三、律师是做什么的? 


      如上所述,律师是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事法律服务,具体而言,律师是做什么呢?根据《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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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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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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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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