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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关注:公安部通报当前禁毒工作情况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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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安部中国消息,公安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中菲警方合作破获“9.2”特大跨国贩毒案和当前中国禁毒工作的情况:
      
      一、中菲警方合作破获“9.2”特大跨国贩毒案的有关情况
      
      2004年2月12日,中国公安机关与菲律宾执法部门联合侦破一起跨国贩毒案,中菲两国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在马尼拉缴获冰毒296公斤(约合1亿元人民币),缴获毒资197万元人民币。
      
      2003年初,根据公安部的部署,福建省公安禁毒部门开展了针对涉菲毒品犯罪活动情况的专题调研,发现原在菲律宾从事贩毒活动的福建省晋江人肖佳成(男,35岁)因案发从菲律宾逃回国内,继续纠集不法分子从事贩毒活动。经过10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福建省公安机关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核心人物及活动规律。侦控发现,该团伙成员肖佳成、陈天福(男,48岁,中国福建省晋江市人)、蒋建新(男,38岁,香港人,现在逃)、施荣(男,37岁,晋江市人,现在逃)等人在中国福建、老挝万象、菲律宾马尼拉三地密谋策划共同出资,通过住在福建省石狮市的台湾人林继善(男,62岁)和住在海南省海口市的台湾人张少奇(男,54岁,在逃)介绍,向中国境外制毒加工厂购买大批冰毒,通过海路运往菲律宾。
      
      2003年6月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长周永康多次批示要求加强与菲合作,有效打击跨中菲的毒品犯罪活动。8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工作会议”,有力地推进了专案的侦控工作。9月,公安部禁毒局将肖佳成团伙贩毒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为“9.2”专案。通过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肖佳成于2003年9月18日、10月19日指使陈天福、张少奇两次从云南省昆明市出境到老挝万象,策划毒品交易事宜。
      
      2003年11月,公安部禁毒局派员赴福建省专题研究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12月10日,公安部禁毒代表团访问菲律宾,专门向菲律宾禁毒署通报了“9.2”特大跨国贩毒案的情报信息。12月25日,肖佳成第三次指使犯罪嫌疑人陈天福、张少奇从云南省昆明市出境到老挝,商定了购买、运输296公斤冰毒到菲律宾及毒资交付等毒品犯罪活动。公安部迅速组织协调云南、湖北、上海、海南等地公安部门配合福建省公安机关加强侦控和取证工作。同时,公安部与菲律宾禁毒署取得联系,向菲方正式提出联合采取跨国侦查行动的建议,以彻底摧毁该贩毒集团和销售网络。
      
      2004年1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赴菲开展工作。中菲禁毒部门联合组成专案指挥部,共同制定并签署《联合行动方案》。10日,两国专案组在菲海关秘密查验藏有毒品的目标集装箱,发现夹藏有冰毒。菲方根据我方要求,在马尼拉市某饭店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天福。与此同时,中国境内也实施抓捕行动,分别在福建省晋江市、石狮市、湖北省武汉市抓获犯罪嫌疑人肖佳成、曾文良(男,50岁,香港人,现已被取保候审);林继善、许文琛(男,40岁,福建省晋江市人,现已被取保候审)等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12日,菲方调查发现,装有毒品的集装箱运抵收货单位(系一塑料制品公司,位于菲律宾布拉干省迈考瓦扬市三区纽约街16号)的5名股东(3人系菲国籍,2人持英国护照)已出逃。菲律宾禁毒署、海关等执法部门查抄了已运抵到该公司集装箱中的794箱木地板,从其中152箱中检获冰毒296公斤价值5.92亿比索(约合1亿元人民币)。为彻底查清该贩毒集团的犯罪活动,2月17日,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赴老挝进行调查、取证。
      
      此案成功破获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2月12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亲临破案现场视察并发表讲话,高度赞扬中菲两国的禁毒合作,并对中国政府表示感谢。菲律宾内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议员以及当地市长也纷纷到现场了解详情,高度赞誉中菲的禁毒合作。菲律宾执法部门也对我方提供准确情报表示感谢,对成功破获此案表示祝贺。同时,菲律宾媒体也进行了积极报道,对中方工作以及中菲禁毒合作给予充分肯定。
      
      “9.2”跨国贩毒案的破获,表明了中国政府和执法机关认真履行国际公约规定义务的积极态度和致力于解决区域日益严重毒品问题的坚强决心,展示了中国执法机关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同时,此案的成功告破为中菲两国政府和执法机关在互相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更好地开展禁毒合作创造了条件。
      
      二、关于2003年中国禁毒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中国禁毒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打击毒品犯罪取得新战果。各级禁毒执法部门从深化国内缉毒协作和国际禁毒合作机制入手,深入开展了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跨区域贩毒和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深化了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重点整治工作,加强了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4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分子6.37万名,缴获海洛因9.53吨、冰毒5.83吨、摇头丸40.9万粒、易制毒化学品72.8吨。
      
      (二)全民禁毒意识得到新提高。各地以青少年和吸毒高危人群为重点,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百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青少年社区法律学校”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拒毒、防毒能力。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从1998年至2002年的年均增长13%下降到5%。
      
      (三)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和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以整治吸毒人员千人以上县(市、区)为重点,紧密结合“不让毒品进我家”、“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等活动,大力推进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积极推行戒毒工作的人性化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工作。2003年,全国共强制戒毒22.25万人次、劳教戒毒6.15万人次。同时,云南、广西、甘肃等地还积极探索了强制戒毒与劳动康复相结合的戒毒康复模式,有效降低了复吸率,减少了社会危害。
      
      (四)禁毒国际合作得到新拓展。国家禁毒委员会参加了联合国麻委会部长级会议和亚太缉毒执法会议,举办了与泰国、老挝、越南和缅甸的双边禁毒会议,继续为缅甸、老挝培训了一批禁毒执法官员,组织开展了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考察,加大了对替代发展活动的支持力度,与缅甸、老挝联合开展了38次跨境扫毒行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美国、菲律宾、日本、韩国、荷兰等有关国家在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等方面的合作。
      
      (五)禁毒队伍素质得到新增强。各地深入开展了禁毒执法大检查,认真整改禁毒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禁毒执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云南、浙江、贵州、陕西等地以执法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了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公安禁毒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
      
      三、关于当前中国面临的毒品形势
      
      (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情况严重,特别是“金三角”毒品对我危害最大。西南境外,“金三角”毒源地2003年约产海洛因70至80吨,其中约80%通过中缅边境陆路进入我国。国内大批贩毒分子聚集云南边境,通过车辆运输、人体藏毒、邮寄等方式把毒品贩运至内地消费市场。为逃避打击,境外贩毒集团开辟了新的贩毒路线,采用“大迂回”方式将毒品转运至我国。2003年全国查获万克以上贩卖海洛因案件156起4.13吨,所缴海洛因全部来自“金三角”地区。此外,西北境外的阿富汗2003年鸦片产量超过3600吨,对我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继续扩大,境外新型毒品经我东南沿海向内地渗透的情况也十分严重。
      
      (二)国内制毒活动突出,已成为我国新的毒品问题。从全国破获的制贩冰毒案件看,广东仍是全国最大的冰毒生产地。去年广东省缴获冰毒5吨,占全国总缴获量的86.7%。目前,国内制造冰毒的地域已从广东、福建蔓延到内地20多个省区市。
      
      (三)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问题出现新的特点。境内外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将大量列管和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或用于国内制毒活动。去年,国家禁毒办阻止了3490.8吨易制毒化学品非法外流,同比上升52.6%。
      
      (四)毒品消费市场继续扩大,吸毒种类日渐多样化。去年,全国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105万人,现有吸毒人员已超过74万人,其中现有滥用海洛因人员64.3万人,滥用摇头丸、氯胺酮及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实际人数正呈继续上升趋势。同时,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和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国吸毒的主要高危人群。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72.2%。
      
      严重的毒品问题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仅全国登记在册的海洛因滥用者每年就至少消耗270亿元人民币;毒品问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引发大量违法犯罪。男性吸毒人员80%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人员80%有卖淫行为,有的地区抢劫和盗窃案件中有60%甚至80%是吸毒人员所为;毒品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在检测确定的5万多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55.3%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毒品泛滥不仅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是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的重大政治问题。
      
      四、关于2004年中国禁毒工作的主要措施
      
      2月1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总结了2003年全国禁毒工作,分析了当前毒品形势,审议通过了《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和2004年禁毒工作要点。2月26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部署2004年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周永康同志在这两次会议上都做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中国各级禁毒部门要坚持打击毒品犯罪和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建立国内缉毒协作机制和国际禁毒合作机制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推动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以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禁毒工作。
      
      (一)毫不手软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全力遏制毒品来源。一是有效堵截“金三角”毒品入境。以云南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堵源截流工作,深化国内缉毒执法协作机制,与缅甸等有关国家开展跨境联合扫毒行动,组织重点地区开展交通沿线集中查缉毒品行动。二是严厉打击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继续以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发现能力,严厉打击制贩毒集团和地下毒品加工厂。三是开展破案会战。部署各地确定一批跨国、跨区域的毒品案件,锁定一批贩毒集团,实行挂牌督战,打掉一批制贩毒集团和网络。四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对毒品中转站、集散地、外流贩毒严重地区的重点整治,开展打击零星贩毒等区域性专项行动。重新确定一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五是大力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坚持把暗访作为整治歌舞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限令整改。六是严格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运及进出口管理和国际核查,继续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二)积极推进禁吸戒毒和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工作,全力遏制毒品危害。一是大力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登记和监测工作。在继续加强对吸毒人员调查登记的同时,建立对吸毒人员的监测体系。国家禁毒办将组织有关科研系统和专家,运用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对各类吸毒人群进行调查、监测、评估。二是进一步做好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工作。部署各地开展“集中收戒吸毒人员行动”,努力实现满员收戒,有条件的地方力争实现全员收戒。在现有戒毒场所内开辟收戒感染艾滋病毒等特殊吸毒人员的专门区域,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门场所。此外,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浙江温州等8个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首批试点工作。三是探索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进一步完善强制戒毒与劳动康复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戒毒劳动康复工作,推广“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劳教戒毒模式。四是深化“无毒社区”、“无毒村”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对吸毒千人以上县(市、区)的重点整治,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戒毒人员监控帮教体系,积极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提高戒断巩固率。
      
      (三)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一是抓好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出台《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面掀起禁毒宣传高潮。国家和省级禁毒委员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继续办好百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加强禁毒教育师资培训,编写《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教学挂图》,推动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从城市扩大到农村。三是抓好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在各类重点复杂场所,结合普法宣传、科普宣传、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对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开展禁毒法制教育,组织开展面向城乡的禁毒巡回宣传活动。
      
      (四)大力推动禁毒国际合作向积极、务实方向发展,为国内禁毒斗争服务。一是继续加强与国际禁毒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禁毒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二是积极开展区域禁毒合作。继续促进《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中、老、缅、泰、印五国合作机制和中亚区域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禁毒国际合作机制的发展,紧密结合反恐、艾滋病防治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解决“金三角”地区和“金新月”地区毒品问题。继续帮助缅甸、老挝开展农作物替代发展,逐步减少“金三角”毒品对我的危害。三是不断扩大与有关重点国家的禁毒双边合作。继续加强与菲律宾、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欧美有关国家在情报和办案领域的禁毒双边合作,联手打击跨国贩毒犯罪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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