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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立法简报(12.31)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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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上海:雇人献血单位首次被追究法律责任
    嘉善出台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法
    湖南高院“六条高压线”4道监督关防止法官腐败



    上海:雇人献血单位首次被追究法律责任
      《东方早报》消息,由上海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5家单位联合开展的2004年度上海市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行动,历时半年多于日前宣告结束。10名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的“血头”或被批捕或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家违规“雇人”冒名顶替本单位职工献血的单位也被依法追究了法人和献血组织者的行政责任及经济处罚。这也是上海首次对和“血头”接洽的单位献血组织者的渎职行为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

      对于“接洽”单位献血组织者目前以教育和经济处罚为主,个人处罚3000元,同时行政记过,还有对单位的经济处罚。至明年,除了经济处罚以外还要对违规单位的法人或组织者进行撤职、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责任追究。

      据悉,涉及到雇人献血的9家单位多分布在个别街道、居委会以及国企,目前已经对其中的8家违规单位进行了9.5万元的经济处罚。市血管办有关人士表示,对于非法组织卖血和单位雇人献血的行为还会加大打击和依法追究的力度,以进一步净化上海市的血液形势。

      在历时半年多的整治行动中,共抓获10个涉嫌组织他人非法卖血的“血头”,其中7人已经被上海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人被批捕,1人取保候审,1人被刑事拘留。

      据整治行动工作组有关人士介绍,10名“血头”均是职业组织卖血的人员,大部分是外地人,个别是上海市下岗的中年妇女或者社会闲散人员,非法组织卖血的方式通常都是从在上海打工的民工中招募对象或者直接到外地招兵买马。

      整治行动还对上海市9家采供血机构、92家设产科的医院、179家用血医院和3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11家血源筛查试剂生产企业、14家与采供血有关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所有上海市涉及血液的单位分别开展拉网式现场检查,绝大部分都符合血液安全的有关规定,而对有问题的单位也及时进行了整改复查。

      ■链接

      我国今年大力整治非法采血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为了阻断经采供血环节传播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途径,中国今年开展了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向会议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情况。

      张志刚说,今年以来,有关方面对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冒名顶替献血、频采超采跨区采行为,打击组织或暴力威胁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推进无偿献血,规范采供血机构、血液制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管理。

      张志刚说,通过整治,推进了无偿献血,提高了临床用血安全水平,无偿献血占临床献血比例目前已迅速上升到八成八,河南省还率先实现了全部无偿献血。(吴狄 齐彬)


    来源:《北京青年报》


    嘉善出台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法
      12月28日,嘉善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法(试行)》,以进一步依法做好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的任命工作,规范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程序,

      该《办法》规定,凡拟提请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其任职资格应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审查人事任职报告、考察材料、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等形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有:拟提请任命者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担任法官、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拟初任法官、检察官者是否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司法考试;提请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办法》还规定,对拟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嘉兴日报》(嘉善版)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公示期间的来信、来电和来访。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由提请任命的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资格审查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法工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该《办法》要求,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的,一般应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20天,将人事任职报告和考察材料等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慧春)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湖南高院“六条高压线”4道监督关防止法官腐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严肃查处6种违法违纪行为,并辅之以4条严厉的监督措施,以加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这6种行为是: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的;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钱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给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以及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的;截留、挪用涉案款物或拉赞助的;泄露秘密尤其是审判机密的;参与赌博行为,尤其是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与案件有关的人赌博的行为。

      湖南省高院纪检组长吴泽林表示,这“六条高压线”是针对近年来湖南法院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和行为作出的强烈警示,法院工作人员一旦触犯,一经查实一律免职或辞退;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为了使这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落到实处,湖南省高院还采取4条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湖南省高院专门成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高院机关门口还设有举报箱,由专人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凡湖南高院受理的一、二审以及再审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均及时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发放印有法官廉政规定、投诉电话等事项的“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从人大、政协、媒体等处聘请廉政监督员,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有关案件庭审旁听、评议等活动对法官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接到举报线索后,由省高院有关部门会同省政法、纪检等部门以及监督员一起,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查处力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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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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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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