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禁放”法规 烟花爆竹有望“复出”
北京修订“禁放”法规 烟花爆竹有望“复出”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崔军强)被法规设限长达12年之后,烟花爆竹有望在北京城区“复出”。根据正在修订的“禁放”法规,北京市拟允许市民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地点也将由郊区扩大至整个市区。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 一修订是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的。他说,已完成起草程序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北京市境内除高危场所外的区域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199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禁放”法规,规定8个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每逢春节,鞭炮声仍旧不绝于耳,修改法规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与现行法规相比,新条例草案有几处明显变化:一是禁放区域由“8个城区”缩小为“五环路以内地区”,除春节或者重大庆典活动外,市民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则全年“解禁”;二是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交通枢纽、党政机关驻地、军事要地、文物保护单位等设为“禁放区”;三是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从事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在新条例起草过程中,民意始终是重要的决策依据。周继东举例说,条例草案曾将非禁放区的燃放时间限定为每日8时至22时,但不少市民反映此规定很难操作,最终被删除。还有市民认为应该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礼花,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在调查后认为,北京与南方城市不同,冬季干燥多风,集中燃放礼花存在较高的火险隐患,因此没有采纳这个建议。
周继东表示,新条例草案虽然依据多数市民的意愿适当放宽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但烟花爆竹毕竟会给安全、环境等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并不提倡、鼓励燃放行为。
他说,按照立法程序,新条例草案首先要通过北京市政府的审查,然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一旦通过,现行的“禁放”法规将被废止。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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