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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传统习俗的尊重与限度
    【 作者·张洁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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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件:迟到了12年的立法听证会

      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即通常所说的简称"禁放令")至今已有12个年头了,然而12年间反对和赞成禁放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近两年的北京市两会期间,也不断有代表提出解除禁令的提案。随着取消禁放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今北京市终于开始考虑修改这项法规了。在一系列调研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8月14日下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了关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听取了代表不同意见的16位陈述人就部分解禁还是坚持禁放的观点陈述。

      背景链接1:尴尬的执法

      华灯璀璨的北京除夕之夜,当千家万户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时,一只由13万人组成的庞大的执法队伍却在街头、社区闻爆竹声而动,寻找并处罚违反禁放令违法者。然而,诺大的城市,面对四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突然袭击,执法谈何容易!法律规定的五环以内此起彼伏的烟花爆竹之声,让执法人员不禁闻声兴叹。12年前,在北京颁布禁放令后,一时间,"城市的春节静悄悄"成为流行趋势。安静是安静了,可是过年的气氛也确实淡了。随着近些年传统文化的复苏潮流,唐装、民俗、庙会等渐渐热了起来。于是,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的春节的一个重要内容的燃放烟花爆竹也有了回潮之势,就总有一些不甘心的市民偷偷地点花放炮。各地政府部门为了抓这些抗令不遵的人,没少劳神费力。在2005年的除夕夜,北京市一共出动了13万人上街查禁放,真可谓兴师动众。但让人尴尬的是:随着违法燃放的人越来越多,执法的成本越来越高,执法效果却越来越差。

      背景链接2:解禁纷纷如潮回

      2003年,首都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禁放的城市。在此之后,禁放成为城市文明安全建设的一项举措被各地大中城市所效仿,甚至相当多的县城也曾经颁令禁放。据统计,全国实行禁放令的城市一度多达282个。但随着取消禁放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已经有106个城市不同程度地解禁,其中包括上海、杭州、南京、青岛、济南等大城市。就像当初纷纷出台禁放令一样,各个城市又一次声声相应,解禁似乎大有回潮之势。这股解禁回潮的影响力当然也波及到首创禁放令的北京市,使得原本就反对禁放的部分北京市民的呼声重新浮出水面。如何回应已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

      二、 禁放与解禁的观点博弈:横看成岭侧成峰

      支持解禁的声音:民俗当存。支持解禁的人主要将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应当保存的民俗文化而据理力争,认为传统文化应延续与传。"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是北宋王安石描写春节的诗句。在听证会上,多位陈述人引用这首诗表达了他们对在爆竹声中辞旧迎新的怀念和向往。他们认为,在喜庆的日子里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上千年的习俗。除夕守岁,没有了清脆的鞭炮声,这个年就少了许多"年味"。如今过"洋节日"的人越来越多,而自己的传统节日却越过越淡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文化传统的流失。网上有支持者认为,如今的青少年,说起洋节日时是如数家珍,连感恩节、复活节都知道,更不用说情人节了。但对中国自己传统的实际上的情人节――农历七月七却知者甚少。去年,韩国人抢着申报端午节的文化遗产,更暴露了我们一向对自己传统民俗文化的不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民族信心正在提升,保留我们民族自己的节日文化传统已经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已经成为民族心理的一种需要。在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既可以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带给人们精神的快乐,又可以传承和展现独特的民俗文化 。为何要置民众的正当文化需要于不顾,而死守着已经渐渐失去实效的法规不放呢?

      支持者们认为,基于烟花爆竹会带来安全隐患而禁止民族习俗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有的西方国家的斗牛、奔牛节也同样是一项具有危险性的民俗,但该国非但并未有什么禁止法令,反而作为一种重要的传统文化旅游品牌。如果说到危险性,那么现代的新生事物,如汽车、飞机,每年的车祸、空难那么多,也并未影响人们对汽车飞机的需要,没有人会提议禁止汽车飞机的行驶和飞翔。类似的反证举不胜举,拳击会打死人、登山会有牺牲……但这些都不妨碍它们成为人类文明的成果。

      反对解禁的声音:旧俗当革。 反对解禁者认为,旧习俗也要适应新时代,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沿革。如果旧习俗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年头再久也要禁止。发展新的习俗,开创新的年味,这才是和谐社会的体现。听证会上,坚持禁放的声音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过年过节放鞭炮这个习俗对于现在的北京已经不再适应了。北京市目前有1700多万人口,人口密度大,高楼大厦林立,名胜众多,开禁会对北京市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 并且, 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不容小视。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问题,还会危害到人们的健康。还有陈述人认为:我们是大国但不是资源大国。放鞭炮消耗木材,木材的消耗很可观,在大放鞭炮中,我们可曾想过上万棵树已经消失了。

      其他反对者当中还有人干脆将燃放烟花爆竹定性为民族的陋习,必须革除。法学家范忠信就撰文《禁放必须坚定不移》。此文短小精悍,在此全文转载如下: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绝对是我们民族的一大陋习。这种习惯,我想大概是火药发明后,从地广人稀的旷野农家生活中养成的。一家有喜事或丧事,惟恐遥远的邻村村民不知道,就放鞭炮通知大家,唤大家来同喜或同哀。那时燃放鞭炮不一定是什么陋习。到了城居时代,这种习惯带进了人口密集的城市,只图一家人自己高兴旁若无人地燃放"雷霆",哪管震撼周围千万人夜半惊魂。这种行为,本质上讲是一种"以邻为壑"的行径,是将自家的噪音、垃圾、硝烟垃圾、纸屑垃圾肆无忌惮地撒向千家万户,把自己以外的一切空间当成垃圾排泄场,大大毒化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只管一己私利,不管万人受罪,这正是法律所当禁止的行为。这一陋习至今难以革除,禁放之法收效不彰,说明我们的民族在某种意义上还停留在"乡居时代",还不懂城居生活的最基本文明准则---不扰邻;更不知民主的基本准则---行使权利以不妨碍他人权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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