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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女生剪短发被疑替考遭强行赶出考场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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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 年1 月25 日 | 文章来源:大河报 

    昨日上午,本报热线新闻部接待了一名商丘籍考研学生的投诉。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今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遇上的不公正待遇。她叫陈小红(化名),是商丘某单位的一名职工,去年曾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因一分之差名落孙山。她没有泄气,经过一年的复习她满怀信心地又参加了今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没想考试时一头短发取代前日一袭长发的她,在参加考试时被监考老师认定为替考,并以此为由作废了她的考试成绩。这使得陈小红的考研梦又一次化为泡影。

    昨日下午,陈小红走进了河南省招生办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

    监考老师:“考试也是白考,你就是替考”

    1月14日的公共课考试后,陈小红因感觉比去年发挥得比较好而感到非常兴奋。第二天上午,因为考前必须进行指纹辨别才能进入考场,她提前30分钟来到所在的商丘市实验中学35考场,进入考场不久,监考老师周青梅、任悦寒先后走到她的课桌旁,时而要求她眼镜摘下,时而要求她抬头微笑,致使她半个多小时无法答题,并以照片与本人不太一致为由拿着她的准考证与身份证对照,发现监考老师对她有些怀疑时,她一直配合监考老师的“审查”并向监考老师解释道:“我前段把头发剪短了,再加上平时我所戴隐形眼镜出了点毛病,这两天不得不戴框架镜。”当时所监考的两位老师对此置之不理。在随后的考试过程中,两位老师不停地在她的座位旁滞留并声称:“考试也是白考,你就是替考!”

    当时,陈小红很是生气,无奈之下她辩解称:“老师,我指纹鉴定已通过,即使做DNA鉴定我也不怕。你不能不让我答题啊!如果还有什么检查,考试结束后我一定配合。”说完,她就忙着答题,随后其中一位监考老师把她的准考证拿走,并以考试违规为由予以没收。

    为证实陈小红的说法,记者采访了当时与陈小红同一考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考生,记者问当时监考老师是不是说过“考试也是白考,你就是替考!”这句话时,这位考生证实了陈小红的说法。

    考务办公室:“我们只相信监考老师,怎么能相信你”

    考试结束后,陈小红多次找到此考点主考老师交涉,均被以“我们只相信监考老师,怎么能相信你”、“你被监考老师记住了,就说明你有错,为啥只记你,没记别人”等言词拒绝调查。“当时陈小红为此悲愤不已,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指纹鉴别都通过了,没想到监考老师仅凭肉眼识别把我的又一次考研梦给扼杀了,他们到底是该相信机器还是该相信人呀……”陈小红激动地说。

    当记者问陈小红:“上午考试结束后,考务办公室是不是张贴了告示或者考务办给你下发过违规通知书?”陈小红擦了擦眼泪说:“根本没有。”

    在上午索要准考证无果的情况下,下午陈小红还是参加了最后一门课的考试,1小时后监考老师以陈小红无准考证为由把她清退出考场。

    为证实陈小红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采访了当时任该考点的副主考、商丘市高招办综合科副科长郭华轩,而郭华轩也证实了陈小红的这一说法。同时,郭华轩还介绍说:“监考老师是公正的,他们可以怀疑任何一个考生,让陈小红笑笑,也是让她配合监考老师的工作,证明监考老师认真负责。

    商丘市招生办:违规证据为小抄,各科成绩均无效

    1月18日下午,陈小红再次来到商丘市招生办讨说法时,该招生办工作人员没有丝毫解释,一名工作人员只是随手递给了她一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上面写着因2006年1月15日上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作出了本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在我报考点留存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上违规应试科目,居然是15日下午所考《中国教育史》,违规证据为小抄,我实在是不明白!”

    当记者问郭华轩是不是知道陈小红考研之事时,他说:“陈小红这次考试的前前后后,我都很清楚,当时两位监考老师只是怀疑陈小红为替考,在质问过程中,考生不太配合,与监考老师发生顶撞,后又发现该考生在考试中夹带课本和小抄。依据《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暂行处理办法》,我们给该考生作出各科成绩均无效的裁决。

    郭华轩介绍说:“今年实验中学考点使用了指纹鉴定设备,但在对考生没有全部使用,只是对怀疑有替考的学生进行了指纹鉴定。”当记者问:“既然怀疑陈小红为替考为什么不对她进行指纹鉴定?”郭科长解释说:“考场上通过两位老师判定不是替考,最后因陈小红在考试中夹带课本和小抄并与监考老师发生顶撞才作出裁决的。”

    质疑:违规考试科目不一样?

    昨日下午,记者从陈小红所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处理处理决定书》上看到的裁决内容为:考生姓名陈小红,考生编号104756411220050,于2006年1月15日上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因你的行为(即61条: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62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带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已构成了考试违规。现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本次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无效的裁决。而在报考点留存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上显示违规科目却为《教育学史》;据记者了解,1月15日上午陈小红所在考场的考试科目则是《教育原理》。

    为什么两张违规决定书,报考点留存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的违规科目不一样?郭华轩解释说:“上午她违规时,本应该当场找陈小红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因当事人拒不在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上签字,才没有给她送;至于两个决定书的违规科目不一致,是因她下午偷偷地进考场,当时,监考老师也知道她没有准考证,只是考虑到今年考研的规定,考生在考场答题不满1个小时,不让出场。”

    听说陈小红要对商丘市高招办作出的决定进行复议,郭华轩说:“她已经纠缠好些天了,陈小红肯定精神不正常……”记者问郭华轩是否有陈小红违规的证据时,郭华轩说,当时小抄纸条收了一兜子,可惜没有保留。

    陈小红:“我一定要讨个公道”

    “拿到决定书后,我连日来深感痛苦,实在难以接受这样一个毫无事实根据的违规处理决定。监考老师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抹杀了我公平考试的权利,扼杀了我所有的努力和希望。”陈小红愤愤不平地说。

    当记者问她下一步有什么想法时,她把手中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递给记者说,她要复议,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昨日下午3时,陈小红走进了河南省招生办,河南省招生办负责复议的一工作人员告诉她,从商丘市高招办反馈的信息是,该考生考试过程中夹带小抄,如果对商丘高招办作出的决定不满意的话,等待年后河南省招生办进行调查。

    陈小红表示,如果河南省招生办调查的情况不令她满意的话,她还要继续复议。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大河报 记者胡志强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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