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作 者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国际海运货代发票对于付款的证明作用
    【 作者·张士舜 张松 】

    查看张士舜 张松文集        我要投稿
      帮助
     

    国际海运货运发票能否作为运费款已付的证明,这个问题在海事审判中时常出现,不同人对该问题有不同看法,为此笔者通过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①,对该问题作一分析。


    一、相关案例及所引出的问题


    1、基本案情


    2004年5月,某配货中心(简称配货中心)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简称货代公司)出运货物至台湾高雄,所产生海运费1425美元、人民币费用1765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见款放单”②。


    2004年6月4日,配货中心取走提单,未当时付费,但交一张配货中心的空白支票作为运费担保,并口头商定6月29日付清,货代公司业务员在记录本上批注“压空白支票”,“29/6付清”。


    2004年6月9日,配货中心负责人郭某取走发票,并在货代公司业务员的记录本上记明“取走发票9/6郭某”。


    配货中心未于2004年6月29日付清运费,故货代公司业务员将空白支票交财务,财务人员将运费全部折算成人民币后,自行填写金额到银行入帐,因账户余额不足,被退回。


    为此货代公司将配货中心诉至法院,请求支付运费及利息。


    配货中心答辩主张郭某于2004年6月9日取走发票时就以现金的形式向货代公司业务员缴付了13,592.5元人民币运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办法)主张发票本身即为付费证据。


    2、审判结果及认定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配货中心关于运费已付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配货中心向货代公司支付海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配货中心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所依据的理由为:(1)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本身会出现与其他行业不同的先开发票后付款的现象;(2)如运费于开发票时已付清,配货中心没有必要做“取走发票”的批注,且应将作为运费担保的空白支票取回;(3)现金结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3、所引出的问题


    在该案证据及事实背景下,法院依据上述理由作出的上述认定是正确的。但为了使问题具有普遍意义,我们暂不考虑“取走发票”的批注及押空白支票作为担保这两个具有本案特色的情节,从而抽象出以下这个更具普遍意义的问题,即:


    在一般的国际海运货代运费纠纷案件中,付款义务人(可能是货主,也可能是接受货主委托的货代公司,其因转委托下家货代公司而成为付款义务人)仅以货代发票作为已付款的证据,同时主张付的是现金(如其主张通过银行付款,则其应可以提交银行凭据作为已付款的证据,该情形一般不会有很大争议,故不在本文中予以讨论),该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


    二、笔者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意见


    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提出已付款主张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一般类似案件中,付款义务人提出的证据实际上会有两份,一是其本人对事实的陈述,即当事人陈述,二是其已拿到的货代发票。下面分别予以分析。


    1、当事人陈述


    对于当事人陈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国务院行政法规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部门规章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附英文)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我要正义网免费传播。如有不妥请来信 support@51zy.cn 指正,我们将予以删除。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