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原告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632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 案例文书 】

      帮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05)一中行初字第442号
       
      
     
     
      
     原告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

     法定代表人吴小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兆明,男,汉族,1950年3月13日出生,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职员,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黃连冲口广福三巷5号。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颜广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申诉处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崔国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

     第三人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54号。

     法定代表人罗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秋星,江苏苏州兴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建飞,江苏苏州兴吴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凤铝公司)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4年8月4日作出的第632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6325号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05年4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发创新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5年9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凤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兆明,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颜广成、崔国振,第三人兴发创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秋星、周建飞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6325号决定系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原告凤铝公司就第三人兴发创新公司所拥有的第00323559.9号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本专利)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作出的。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第6325号决定中认定:1、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问题。《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有专门的型材分类,我国政府在参加该协定时并未对此作出保留。实践中,型材产品作为国内建材市场中独立的销售门类是不争的事实,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此外,专利法意义上的美感不同于艺术作品的美感,如果实现一项功能的产品可以有多种设计方案而设计者只选择了其中的一种时,就不能排除在设计中体现的设计者的审美观。因此,本专利所表现的形状结构应认定为对产品的形状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2、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问题。型材截面形状是型材类产品的视觉要部,将本专利与第96322579.0号外观设计(简称对比文件)的型材截面进行比较后可发现,二者的主要区别点在于:(1)整体形状不同,本专利由两节台阶、两个开口的矩形框组成,对比文件由三节台阶、三个矩形框组成。(2)突柱的设计不同,本专利类似伞形,对比文件类似火柴头。(3)螺丝孔的数量不同,本专利有两个,对比文件有三个。(4)侧壁不同,本专利下部有向左的弯钩,对比文件侧壁上有向上的直钩。(5)本专利的左上角为竖板,对比文件的左上角有竖向矩形框。由于存在上述五个差异点,本专利与对比文件在视觉效果上构成了显著差别,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不会产生混淆,故本专利与对比文件为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据此,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6325号决定,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原告凤铝公司不服第6325号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称:1、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本专利不具有美感上的特色,其外观结构都是出于实用技术上的需要而设计,不符合实施细则上述规定的要求。2、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将本专利与对比文件相比较后可发现二者的共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国务院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