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查看田开文文集
我要投稿
|
|
|
|
举证时限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确立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期间制度。《若干规定》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笔者发现,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适用。主要是当事人、律师、甚至少数法官在对举证时限制度的理解上存在分歧,而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其适用不强,作用未发挥。为此,笔者就举证时限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作如下探讨。 一、举证时限制度的含义及其目的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之不利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由此可见,举证时限是具有法律属性的期间,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这个期间,否则就应承担相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设立举证时限制度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工作主题。一是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通过设置提供证据的期间,为双方当事人创设进行诉讼行为的平等机会,防止诉讼中的证据突袭,防止故意不提供证据,滥用诉讼权利,随时提出新证据来拖延诉讼的行为,以实现诉讼过程的平等。二是有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即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使案件能及时审结,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当事人的讼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举证时限制度的特征 举证时限制度是一种诉讼期间制度,同其它诉讼期间一样,必然具有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效力,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有关规定。如举证时限一经指定或协商确定,非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和法官都不应任意改变;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即从送达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应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证据在期限届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等。 举证时限又是一种可变期间,但可变的前提是必须有正当理由。所谓正当理由,即《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确有困难”是指因客观原因产生举证障碍而非主观原因耽误举证期限,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患重病、证人及证据持有人外出一时难于找到等。 《若干规定》确定的举证期间有两种,一是指定期间,二是协商期间。必须明确的是无论指定期间还是协商期间,均要依不同的审理程序确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按《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间,属于任意时间,既可以低于30日,也可以超过30日,人民法院应以不影响审限为原则审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举证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15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期间是多长?笔者认为从该条规定的意图看应为15日,因为当事人协商的期间只能在15日以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就不应突破15日,也不能低于15日,应按最长的15日决定。同时《若干规定》第八十一条已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指定期限不受“不得低于30日”的限制。 三、举证时限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后果 “举证时限”这一概念从字面上看,虽然是“举证”二字,但涉及的内容不单指当事人的举证,在举证时限内还涉及当事人的一些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
|
|
|
|
|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
| | |
|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
| 【作者 | 点击 | 文章】 |
| 【贺卫方 | 68449 | 415 】 |
| 【苏力 | 62529 | 296 】 |
| 【郭国汀 | 51240 | 202 】 |
| 【姜明安 | 49746 | 237 】 |
| 【刘剑文 | 46848 | 202 】 |
| 【沈岿 | 40523 | 101 】 |
| 【陈兴良 | 39577 | 103 】 |
| 【鲜江临 | 37692 | 228 】 |
| 【徐国栋 | 37303 | 150 】 |
| 【刘大生 | 37165 | 144 】 |
| 【王怡 | 33641 | 142 】 |
| 【王轶 | 33275 | 88 】 |
| 【强世功 | 32428 | 94 】 |
| 【萧瀚
| 32237 | 97 】 |
| 【尹田 | 31239 | 104 】 |
| 【邵明 | 29594 | 93 】 |
| 【秦前红 | 28419 | 85 】 |
| 【董华春 | 26073 | 8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