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49年9月27日 『生效时间』1949年9月27日
『法规联想』法律4篇4次 行政法规1篇1次 其他文件1篇1次 法学论文5篇6次 〖待检类别: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标 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一、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 二、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 三、全体一致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四、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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