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2004)江中法刑一终字第6号
    【 案例文书 】

      帮助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04)江中法刑一终字第6号

      原公诉机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根旺,男,1983年5月10日出生于广东省江门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农民,住(略)。2000年11月1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1年11月6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3年7月2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 27日被逮捕。现押于江门市新会区看守所。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剑锋,男,1982年11月2日出生于广东省江门市,汉族,文化程度中专,在江门市维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住(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根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3年12月11日作出(2003)新刑初字第5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根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根旺与三江镇赵某玲发生口角后,于2003年7月20日凌晨3时许,伙同阿荣、阿米等人携带西瓜刀等作案工具,窜到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联和市场附近,将正在吃宵夜的徐剑锋误认为是赵某玲的大哥,便持刀对徐进行乱砍,致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徐剑峰的损伤属轻伤。

      原判根据上述事实,依照《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修改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