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企业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应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 新闻背景 】

      帮助
     










     

    lawyerwq.com 2007-05-23 




     [案例]  某市的一家企业招用了几十名农民合同制工人,今年8月,其中5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到期后没有能与该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处于失业状态。当他们发现与他们一起失业的城镇职工能每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诉他们,他们原来所在的企业在他们就业时没有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没有将支付给他们的工资计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因此,他们无资格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于是,这5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他们原来所在的企业为他们补缴失业保险费,以便他们也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市有关失业保险的规定裁定,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在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企业不应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费。这5人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并要求企业为他们补缴失业保险费。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定,判决企业应当将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纳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即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评析]  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并具备就业能力而在一定时期内未找到或丧失就业岗位的情况。根据失业者对失业的主观心理态度,可将失业分为主动的失业和被动的失业。所谓主动的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并具备就业能力而自己主动地不愿意就业而失业的情况;所谓被动的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并具备劳动能力,由于自己主观原因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就业,自己仍在积极求职的失业状态。失业保险是指对被动失业者,因失去工作而无法获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法》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此,劳动者既包括为城镇劳动者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因此,《劳动法》第九章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当然也适用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即农民合同制工人也应覆盖在社会保险制度的范围内。
      具体到失业保险制度,国务院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工资总额。所谓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统计的规定,是指一个单位在一定时间如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其中应当包括单位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该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说,尽管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用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其所在企业必须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正是考虑到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这一不同于城镇职工的特点,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这里没有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由于该企业在农民合同制工人就业时没有将支付给他们的工资纳入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应当补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在该企业工作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能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据此,根据地方有关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裁定企业可以不将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纳人失业保险费基数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因此,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是正确的。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
    失业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