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管理是提高司法水平,发挥司法功能的重要途经,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重要环节。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区人民法院以加强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依靠管理兴院,管理树人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手段,切实贯彻全国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纵深发展,努力争创“五好”基层人民法院。
铁管理锤炼硬队伍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队伍建设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精神面貌和人员素质是一个单位的门面和窗口,影响着法院自身的社会评价,决定着司法公正与效率能否真正实现。为此,该院从规范队伍管理入手,力图用铁管理锤炼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硬队伍。
一是健全绩效评价规范体系。该院将岗位目标和任务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身上,克服传统考核内容原则化,考评凭印象和感觉的缺陷,制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标准,从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包括审判质量、审判效率、调研能力)、职业形象等四个方面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价记分标准,并且对考核程序分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测评——反馈——救济——作出考核结果”几个步骤,切实增强考评透明度。考核结论一经作出,便作为该院推荐立功、受奖、学习培训、处罚的依据。
二是健全廉政制度,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建立廉政档案,对全院86名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廉政责任保证金制度,每位同志交廉政建设责任保证金200元,凡群众举报违纪一次查证属实的,其所交200元保证金转为查处案件所花的经费,并当即补充200元保证金;实行述廉报告制度,全院及各部门在年终必须写出单位和个人的述廉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廉政情况;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即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只要违反了“禁止单方接触”原则,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或与案件关系密切的其他请托人,即使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也要适用回避的规定;如果接受了当事人吃请或财物,则还要按违纪金额的双倍予以处罚;如果法官为当事人介绍了律师,那么该法官要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是健全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该院在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制订了更加严厉的实施细则,即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法官职业道德从自律上升为他律,完善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惩戒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者实行双罚制,既要接受经济处罚,又要从考核评议中扣分。
四是健全考勤、值庭制度。该院规定除出差之外,人民法庭的同志在上班时间必须每天住庭,禁止“读通学”;院机关的同志在上下班实行严格的打卡制度,禁止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以满足当事人的现实需要,做到休假不休庭。
五是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年度《法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增强法官的调研能力;鼓励通过函授、自考提升学历层次;鼓励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培养专家型法官。
铁管理践行世纪主题
审判是法院工作的主业,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为此,该院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努力构建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管理模式。
一是明确审判职责,还权于案件的审判组织。该院弊弃了过去那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先判后审”等违背司法规律的做法,实行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和合议庭负责制,庭长和主管副院长不得随意更改案件审判组织拟定的处理方案。
二是实行审判动态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该院增设了事前监督机制。即实行排期开庭、审判流程管理,以督促法官限期结案,也就是说案件由立案庭庭长决定受理后,确定开庭时间,然后分配给承办法官,立案庭每月公布台帐,以便院领导了解案件审执情况,在审限到期前30日发出督促函,对超审限的案件按日对承办法官罚款;承办法官作出处理意见后并不能直接对社会和当事人公布,而是实行庭长、主管副院长把关制,如庭长、主管副院长对案件在程序或实体处理意见有异议,有权进行业务指导并提请原案件审判组织对案件进行复议,如指导意见不被案件审判组织接受,则报请院长决定递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裁判文书实行三校确保文书质量,即书记员第一校,承办法官第二校,庭长第三校。
三是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呈报制。即对具有两个以上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本地出现的新型案件规定为重大疑难案件,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以后,承办法官应当填写重大疑难案件呈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庭长,一份送分管副院长,庭长和分管副院长接到呈报表后视其案件具体情况,可以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可以跟踪办理情况,对案件审理进行业务指导,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
四是完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为了迎接省法院进行的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首先是由承办法官在结案后自我评查,并填写案件自评表;如在自评中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应当立即予以补正。其次由院司法质量考评小组办公室评查,院里评查以及上级法院评查中发现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不仅要在年终考核时进行扣分,而且要对每处案件质量问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心。
铁管理促现代审判
后勤服务是促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良性运行的物质保障。规范后勤服务,是审判管理规范化的延伸,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此,该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规范后勤服务:
一是后勤服务制度化。该院就招待工作、枪支管理、传真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图书室管理、公文处理等三十多项后勤管理事项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了审判工作开展到哪里,后勤服务跟踪到哪里,制度便延伸到哪里,事事有章可循。
二是后勤服务社会化。该院不断改革、创新后勤服务的方式,将一部分后勤服务工作推向社会,向社会公开招标,比如该院把文印室、食堂、车辆的驾驶和修理推向社会,把一些日常事务从法院分离出去,既节约资金,又使全院专注于审判事业。
三是后勤服务智能化。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建立起计算机局域网和宽带互联网,基本实现文件传输、信息发布、裁判文书、数据处理的网上服务和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排期开庭电子显示屏,在各审判庭设置了安检、录音、录像等现代设施,安装了中国法律审判支持系统、法官管理支持系统等办公软件。此外,该院组织全院所有法官均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计算机能力培训,使全体干警掌握了办公自动化知识,为全院实现无纸化办公,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逐步创造条件。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现代司法理念与司法效率—— 法院工作中有关效率的几个问题
关于法院体制改革的系统思考
背景与进路:法院制度现代化的宏观考察
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院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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