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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启动国企产权转让联合抽查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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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处获悉,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共同组成的国企产权转让联合调查组已开赴江苏南京,并将于今天在南京听取江苏省国资委的检查汇报。

      8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之日至2004年9月底,各地区布置落实检查工作;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自查,各地区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10月12日前,各地区汇总报送检查情况总结。第二阶段,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组织检查组到各地进行联合抽查。江苏南京成为本次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各省市展开国有产权检查行动的第一站。  

      据了解,各地自查自检的重点内容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实行“阳光交易”以及企业改制过程中的MBO情况;自查自检的依据是国资委在8月25日下发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印发的《关于开展国有企业规范改制检查工作的通知》。 

      据悉,四部委联合调查组将对江苏省一些重大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进行联合抽查,联合抽查行动在10月中旬至11月底展开。

      之后,联合调查组还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展开抽查行动,但具体的时间表和行程尚不便透露。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抽查行动与10月12日启动的、由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亲自挂帅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的大调研行动都表明了国资委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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