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禁放"法规 市区春节可放烟花爆竹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 被法规设限长达12年之后,烟花爆竹有望在北京城区合法“复出”。根据正在修订的“禁放”法规,北京市拟允许市民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地点也将由郊区扩大至整个市区。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一修订是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的。他说,已完成起草程序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北京市内除高危场所外的区域都可燃放烟花爆竹。
199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禁放”法规,规定8个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每逢春节,鞭炮声仍旧不绝于耳,修改法规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与现行法规相比,新条例草案有几处明显变化:一是禁放区域由“8个城区”缩小为“五环路以内地区”,除春节或者重大庆典活动外,市民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则全年“解禁”;二是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交通枢纽、党政机关驻地、军事要地、文物保护单位等设为“禁放区”;三是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从事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办理许可手续。在新条例起草过程中,民意始终是重要的决策依据。周继东举例说,条例草案曾将非禁放区的燃放时间限定为每日8时至22时,但不少市民反映此规定很难操作,最终被删除。还有市民认为应该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礼花,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在调查后认为,北京与南方城市不同,冬季干燥多风,集中燃放礼花存在较高的火险隐患,因此没有采纳这个建议。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日公布的多项调查结果还显示,大多数北京市民在希望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同时,赞成有条件放宽燃放限制。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近6000名受访市民中,要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数约占八成。北京市8个城区30多个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1500多位不同年龄的市民征询意见,结果六成二受访者表达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在千龙网的调查中,有五成网民赞成有条件“解禁”。(新华网/崔军强)
北京城八区明年春节有望放鞭炮
■新草案规定五环以外全年允许燃放,五环内经批准节日期间可燃放
■小区居民可自定公约决定是否燃放
在经过了多渠道听取民意之后,北京燃放烟花“禁”改“限”终于完成了第一步。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也指出,取消禁放不等于鼓励燃放,限放后需要市民共同努力。
■5000多人参与抽样调查
针对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所提出的意见,市政府从今年3月底就启动了前期的调研工作。前期,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社会问卷调查、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途径,就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和看法进行了调研。
通过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18个区县对5892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在原来的禁放区———城八区30多个街道办事处通过多次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1510位不同年龄段的群众进行了调查;通过千龙网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网上调查。
■多数市民支持修改禁放法规
据介绍,从对群众反映出的意见的统计情况看,大多数的市民赞同有条件地放宽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与此同时,强调政府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工作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从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统计结果看,被访者要求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占了86.3%,主要原因是希望增添节日气氛,保留民俗传统。
同时,在城八区调研统计结果也显示,有62.7%的被访者明确要求政府放宽限制,允许市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在千龙网的调查中,要求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占了调查总人数的50.43%。
■市民意见修改草案
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分析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重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放时间、地点、品种及政府应加强管理的销售、运输等内容作出了规定。5月16日至31日期间,草案在网上征求市民意见。
周继东昨天介绍,市民提出的很多具体建议都得到了采纳,“修改后的草案和网上公布的草案相比,已经有了很多不同,更具体,更便于操作”。
如,此前网上公布的草案中第七条规定:“每日8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考虑到操作难度大,根据市民意见删除了这一规定,已没有了晚上时间的限制。
同时,新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禁放区域,进一步规定以五环路为界,五环路以内为禁止燃放地区,只有在春节期间或遇有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才允许燃放,而五环路以外全年允许燃放。
■小区内是否可随意燃放业主可自定公约
周继东认为,在实行限放后,如何保护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因此产生的火灾等伤害事故,如何化解由此可能带来的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将是大家很关注的问题。
昨天,周继东反复强调,这次修改草案,虽然放宽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但并不等于政府提倡鼓励燃放,“包括取消原来的燃放时间段限制,并不是说,没有时间限制就是鼓励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他指出,这次修订主要是反映多数市民的意愿,但是从草案本身所表达的精神来看,市政府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不鼓励在任何时间段内都燃放。
在被禁了12年后,北京城八区内有望在明年春节被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昨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禁放法规修订的有关征求意见情况。
5月16日至31日期间,《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在政府网站上,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共收到969人次的市民意见。据法制办的逐条统计,其中7成市民支持草案规定的从时间、地点方面适当放开燃放限制。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介绍,根据市民的意见,新修订的禁放法规在5月31日之后又做了多处调整和修改。如:在原草案中明确规定了部分地区每天只能在8时至22时燃放,而很多市民认为不合理,提出应允许在节日凌晨燃放。
同时,新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禁放区域,进一步规定以五环路为界,五环路以内为禁止燃放地区,只有在春节期间或遇有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才允许燃放,而五环路以外全年允许燃放。
此外,新草案对政府的管理做了进一步规定,提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品种规格,以及烟花爆竹的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包括规定在春节期间,五环路以内可以设立临时销售点,向市民提供正规、合格的烟花爆竹。
周继东表示,新草案在进一步修订的基础上,将尽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争取在年内出台。如不出意外,明年春节北京市民将在新的限放法规指导下燃放。(北京青年报/袁祖君)
相关资料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4年
烟花爆竹安全“三下乡”活动的通知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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