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将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为了从法律的视角解读这份报告,记者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专门研究财政预算法的专家杨萍副教授。
徐徐的风夹杂着太阳的温暖送我走进去杨萍老师家的最近路线——地铁五号线。电梯上,两位大妈手拿着微型收音机认真地听着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大妈告诉记者,从北京的一卡通就能看出国家财政给老百姓补钱啦;另一位大妈说,咱知道政府把钱用在咱老百姓身上啦。
“今年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有了一个质的变化,全国财政收入为51304.03亿元,支出是49565.4亿元,改变了前几年总是赤字的状况。”这是杨萍副教授看完报告后的第一感言。今年的财政结余,说明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发生了作用,从报告列出的细节来看,2008年的财政支出吻合了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
在强农惠农的财税政策方面,国家加大了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补贴支出1335.9亿元,其中粮食直补151亿元,农资综合直补482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40亿元,良种补贴70.7亿元,农民培训费经费16亿元。
在教育保障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了1561.76亿元,增长了45.1%;安排84亿元在试点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杨萍副教授说,从财政部细化对农业和教育支出的行为,可以看出,国家已经把“财政”做成了真正的公共产品,财政承担起了公共服务的角色,老百姓对国家财政的概念有了感觉,就像在北京用一卡通乘车才花四毛钱一样,摸得着啦。
财政部公布的报告附表1、2、3中,列出了2007年中央财政支出和收入的执行情况和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杨萍说,这些列出项目的太笼统,比如,“其他支出”一项,就应该有一个说明。人大代表看不懂这个表,就无法监督。
杨萍说,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制定于1994年,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建立的,必然带有过渡期的特点。在这部法律中,还没有写入预算公开、透明、真实的原则,即预算公开并没有被法定化。所以建议尽快修改预算法。
公开财政,就是公开政务,向人民展示一个“看得见的政府”。因此,财政部在报告中指出,今年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记者 陈煜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劳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预算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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