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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推动治安管理模式 人口管理“四个转变”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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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12个法规和规章。有地方立法权的广州、深圳等市分别出台《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二十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文件。各市还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制度。推行文明管理文明执法。广东各市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协管员管理规定、协管员岗位职责和巡查走访、量化考评、责任倒查、奖惩激励等制度,规范协管员的管理行为。对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要求按章办事,严禁乱收费、乱查证、乱罚款。社会治安管理从过去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清查行动向突出重点、分类管理转变,有针对性地对违法犯罪活动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招待所、小旅店和工棚工地进行重点整治,对犯罪分子实施精确打击。在各项执法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了不干扰流动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严密“以屋管人”措施。  针对一半以上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的实际,广东各地普遍实行了出租屋分类分层次管理,推行物业小区式、旅业式、散居分片式、围院式、居住中心式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对已经出租的房屋,由房管、消防部门对出租屋主、承租人及房屋建筑、消防安全等情况登记造册,逐一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公安、计生等部门与出租屋主签订治安、消防、计划生育责任书,并督促其履行相关责任。协管员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广州市连续三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出租屋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使出租屋符合条件率由过去的不足40%提高到目前的99.4%。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介绍说,通过推行“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旅业式管理模式,2005年至2007年,广州出租屋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2%、22.3%、14.8%。深圳市按照“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推行出租屋编码卡和签订责任书制度,通过全面开展出租屋信息普查和综合整治,出租屋登记管理量从两年前200万套增加到目前320多万套1.6亿平方米,登记掌握流动人口数从原来的700多万增加到现在的1200多万,特别是通过综治协管员日常巡查出租屋等途径,每年从中发现违法违章和安全隐患线索20多万条,通过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分流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办结反馈率达90%以上。深圳市政法委书记李锋介绍说,2004年以来,深圳市出租屋刑事发案逐年大幅度下降,其中2006年下降33.6%,去年下降46%。去年,深圳市市民对治安的满意度达到90.2%。  东莞市开展综合整治出租屋的“清窝”行动,组织“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无证经营”、“整改危房”、“创建平安社区”等专项行动,今年又计划安装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准备投资4.5亿元用三年时间安装15万个视频监控点,进一步为“新莞人”优化居住环境。加强省际协作。近年来,广东省还积极探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省际协作机制,与全国20多个省、80多个地市建立了多层次劳务协作关系,通过双向劳务协作,引导民工有序流动,盲目入粤流动就业人员从上世纪90年代的80%下降到目前的不足10%。广东还与12个省(区、市)建立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省际警务协作机制。与12个省(区、市)签署了《泛珠三角省际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议书》,构建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互联互动协作机制。  转变四:从收费渠道走向财税渠道  据本刊记者了解,广东省摒弃了过去向流动人口收费作为管理经费的做法,建立起以地方财政供给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政府相继取消了原批准收取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管理费、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只保留暂住证工本费一项(每本收费5元),其中,广州市去年10月起还率先取消了暂住证工本费。全省取消的收费每年为流动人口减负30亿元左右。同时,针对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巨大的现实,广东省按照税法规定,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将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应征税费按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1000至2000元和2000元以上三个档次计征,税率分别为4%、8%和10%,这笔税金收入全部返还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支,填补了不向流动人口收费后出现的管理经费空缺。去年,广州、深圳、东莞市分别实现房租租赁税费收入8.73亿、9.47亿和2.2亿元。在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使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方面,广东省还在继续探索各级政府承担相应责任的财政举措。(记者 肖文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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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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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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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力 62529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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