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工会法》,把维护职能放在更突出的地位。江西省也从政策、法律、手段、机制上不断完善,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了联动维权。抚州就建立了由市总工会牵头,17个部门参加的联动维权机制。江西省县级以上工会建有法律援助机构73个,省及11个设区市都开通了12315“维权热线”。尽管如此,工会维权工作离广大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近年来,江西省工会系统培养了一批法律工作者,也招收了一些法律专业的人员。但现行《律师法》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因此在工会系统有律师资格又愿意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的人受到诸多限制。他们可以参与调解、仲裁全过程,但不能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出庭辩护等,因此出现了一些维权不到位的尴尬局面,直接影响到工会维护职能的有效发挥。
劳动争议案件专业性极强,社会律师熟悉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对较少。加上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大多是困难群体,经济效益低;案件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丢了饭碗,而且很难执行,很多社会律师不愿意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致使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受到一定影响。而一些工会法律工作者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后,因为工作单位的关系,未能在司法部门进行注册,不能和社会律师一样以平等的身份参加司法活动,权衡之下,便离开了工会,成为社会律师。
在采访中,感受最深的是工会法律工作者还有很多的无奈。在江西省,像这样有志为职工和工会事业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员,因担心律师资质受影响而离开了工会的还有很多。根据江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统计,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工会系统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法律工作者只有9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就这样成了工会法律工作者们碗里的鸡肋。当然,即将亮相的工会公职律师能较好地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他们由具有律师资格、供职或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持有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专业人员组成。除涉及职工权益维护及工会相关法律问题之外,工会公职律师不向社会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我们相信,工会公职律师的出现,能让工会维权告别“力不从心”的难堪,让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不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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