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小偷所为,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只有静等公安破案。可待你完整地读了这篇实在不能算长的报道后,觉得但凡是个有脑子的人都不会把此案说成是小偷入室盗窃行凶。比如案发后,报道中说: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被害人的妻子情绪激动,称自己当时在卧室睡觉,丈夫在客厅。她被搏斗声惊醒后隐约听一男子说“才给这点钱”,她感到有些不对劲,起床来到客厅。然而,丈夫见妻子出来,不是让她去报警,反而却催促说“你走开”。待其妻又回到卧室后,丈夫与该男子才打斗起来,被捅了两刀……
你说有这样的小偷吗?再胆大妄为也不至如此吧。先是惊动了屋中男主人不说,还敢与男主人讨价还价,嫌给他的钱少了——至于“这点”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后来连屋中女主人也出来了,此小偷好像仍是坦然面对,并没求放他一条生路,甚至根本就没有要走的一点迹象。更出奇的是,我们这位官员居然不是让妻子报案。从报道中知道,家属院内的张先生说他曾听到“救命啊,来人啊”的呼喊声,甚至这呼喊声断断续续约有半个小时。我们有理由认为这“呼喊”不是出自这家男主人之口。不然,他早就会让妻子报警了。俗话说:打虎需要亲兄弟,上阵还得父子兵。屋中来了贼人,夫妻两个“共同对敌”实在是顺理成章。可从这个案子中看不到一点这个“顺理成章”的味儿。那么我们就想问,这个“小偷”怎么会那么大胆呢?这位官员为何不让妻子报警呢?就是搏斗起来,为何他也没有让妻子来帮忙呢?此外,就算此小偷不同寻常,凶猛无敌,为何要留下活口而不是也将女主人一同杀害呢?当然喽,这一个又一个疑点都只有待警方破了案之后,或许才会真相大白。
好来报道中有几个字让咱感到欣慰,这就是现在这些说法都只是“初步认定”,并没说一定是这样的,而目前,警方也“正全力侦查此案”。只是即使是“初步认定”,也让人觉得“初步”得不可思议。若允许再说句襄樊警方不高兴听的话,就是让咱这个从没当过警察的人根据案发现场及人们所述情况,也不会弄出这么一个“初步认定”来。你们如此“初步认定”,不是把读者都当成弱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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