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办法
    【 新闻背景 】

      帮助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粮办展[2006]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有关粮食科研院所、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我们制定了《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切实加强粮食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行业科技水平,促进粮食行业各科研单位产学研的结合。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和实施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粮食行业工程化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构建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粮食流通与加工业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集成化和产业化的基地,是粮食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集散地、扩散源和转化的平台。

      第三条 组建工程中心目的是探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发挥其在行业中的辐射与扩散作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和科技进步。

      第四条 工程中心组建工作总体要求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托粮食行业具有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组建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工程中心。

      第五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构建工程中心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并各有侧重,在国家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工程中心主要任务是重大科研成果工程化、系统化;在省(市、区)建立的工程中心主要是对某些重要技术专项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在企业建立工程中心主要是集合企业特长和优势,进行专项技术研究与开发,使其成为专项技术的孵化器。

      (二)根据粮食行业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开发,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三)运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优势,接受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积极开展国内外技术装备的引进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四)培养、聚集行业相关专业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粮食行业提供工程技术培训,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制订工作。

      (五)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第六条 组建工程中心的重点领域是:粮食储藏;粮食现代物流;粮食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料、杂粮);粮食质量检测;粮食信息化等。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程中心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管理职责如下:

      (一)国家粮食局负责组织对工程中心的立项、评审、验收和考评,指导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推荐优秀的工程中心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级大型粮食企业负责向国家粮食局组织推荐申报工程中心,协助国家粮食局督促工程中心项目的实施、落实相关配套条件与日常管理。

      (三)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负责工程中心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工程中心的组建与发展提供政策、物质、人员、技术、资金上的支持,落实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资金及其配套条件,聘任、考核工程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组织做好工程中心年度考核和验收考评准备工作。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八条 凡符合组建工程中心的重点领域和布局原则的拟申请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粮食行业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大型粮食企业。

      (二)在某一专业领域中近期具有多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对行业技术进步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在相应技术领域有坚实的研发基础和特色,在行业中具有技术和学术优势,优势和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科技任务,组建之前承担省级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的项目3项以上,并拥有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高新技术成果。

      (三)具有较强的工程化能力,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一支实力强的工程技术团队,在工程技术开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近3年内转化、应用科技成果2项以上,产品已在市场应用推广,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四)企业应为行业龙头或行业内认定的百强企业,若为科技型企业,则需要保证近3年内连续赢利,资产负债率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具备一定规模的工程技术中试条件等必须的基础设施;具有组建工程中心前期投入,有与工程转化领域相关的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五)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优良的科研资产,固定资产的设备利用率60%以上;有筹措资金的能力,流动资金充足;最近三年无亏损;有较高的银行信誉;无重大法律纠纷。依托单位能为工程中心组建和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保障,保证自筹资金的落实。

      (六)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现有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发挥整体功能,健全了管理制度,建立了高效的管理模式,并引入产学研结合的管理机制;具有独立核算的能力和环境;拥有市场意识强、敢于创新、科学管理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建立有培训制度,拥有较好的人员培训条件,对相关科研、企业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取得了实效,并为后期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造了条件,基本具备了接纳国内外同行业科研单位开展合作研究的条件。

      (七) 初步形成了在技术开发、经济发展和人才建设三个方面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至少拥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合同员工)15人以上,主要技术带头人在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技术带头人可以外聘)

      (八)工程中心组建的主要任务、发展方向和方案明确。原则上工程中心组建期间投资总规模不低于300万元(指购置仪器设备、必要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第四章 申请与审核

      第九条 根据确定的重点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组织立项。

      第十条 立项程序为申请单位申请,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级大型粮食企业推荐,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批复。行业内高等院校、中央级大型粮食企业可直接申请。

      (一)符合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以突出工程转化特点为原则确定工程技术中心名称,并按要求编写上报《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级大型粮食企业推荐报送国家粮食局一式十份。

      (二)国家粮食局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新增及依托单位提供的仪器设备、中试装备等要求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论证。对论证通过的工程中心组建项目正式批复立项。

      (三)对通过“产学研“形式组建的、经主管单位先期组织培育并初见成效的,国家粮食局将优先予以审批。第五章 组建与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试运行“的工作方式,其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第十二条 工程中心与依托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可建立主要由依托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工程中心管委会,具体负责制定有关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由同行业科技界、工程界、企业界有关人士组成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计划、评价工程设计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及市场信息等。

      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通过面向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经费采取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国家粮食局根据粮食行业科技工作的需要和工程中心的组建计划,通过择优推荐国家相关科技项目或适当补助等形式,支持工程中心组建和运行。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资金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其收益用于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第十七条 工程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机制,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相结合的方式组成。工程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携带成果来实施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工程中心要注意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并积极吸收有成就的留学回国人员、进修人员到工程中心参加研究开发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邀请国外专家、研究人员到工程中心从事研究和技术开发或联合开发工作,工程中心应根据担负的研究任务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邀请本行业或领域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参加。第六章 验收与考评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组建批准立项后,国家粮食局按照工程中心年度实施计划每年考评一次。对考评不合格者取消组建资格。对按照工程中心组建要求提前完成任务者,在报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查后,可申请提前验收,愈期未完成组建任务者,应及时写出报告申述理由,国家粮食局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由项目依托单位上报组建项目总结报告,向国家粮食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国家粮食局会同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专家根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任务要求和《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

      第二十一条 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工程中心验收投入运行后,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每两年对其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二十二条 构建工程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工程中心组建和运行期间,发生违规违纪、法律纠纷等问题应及时向国家粮食局报告,其依托单位应于每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单位审查后报国家粮食局。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负责解释与修改。

      附件:

      1.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

      2.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3.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略)

      4.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专家考评表(略)

      附件1:

    《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单位

      一、项目摘要(2000字左右)

      二、项目组建背景与必要性

      (一)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含义

      (二)重要性(中心所在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三)必要性(组建中心的需求进行分析,组建中心的意义)

      (四)可行性(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本单位已组建的同类省部级中心的情况等)

      (五)预期经济效益及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

      三、国内外技术状况、发展趋势及国内外研究开发、生产、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

      (二)国外情况、国内情况及与国外的差距

      (三)本领域成果转化情况与产业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五)市场需求及效益分析

      四、依托单位概况、已具备的基础条件和前期工作基础

      (一)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包括科研带头人情况)

      (二)相关机构设置

      (三)组建条件(包括本领域科研开发与产业化基础和特色、技术水平与优势、产业化业绩、具有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储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和设备等)

      (四)研究开发活动状况及效益

      (五)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及获奖、在研项目情况

      (六)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合作

      (七)国家、部门、省市地方的具体支持方式等外部环境状况

      (八)已组建的省部级同领域中心或类似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组建时间、运行管理状况、研发投入、重要成果、队伍建设等)

      五、组建内容及实施方案概述

      (一)组建目标和主要方向

      (二)工程技术的主要功能与任务、组建地点、内容与规模

      (三)中心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管理机构、部门设置、管理制度、财务状况、与依托单位的关系、中心负责人等)

      (四)发挥在行业科技进步中的带头作用和相关要求情况

      (五)组建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

      (六)依托单位能提供的配套与支持条件

      (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八)年度计划内容

      (九)附件

      附件2:

    《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一、项目摘要(4000字左右)

      二、组建“中心“的背景及意义

      (说明: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建成后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二、国内外研究开发、转化、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与市场分析

      (说明: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与国内外之间的差距;知识产权状况;生产状况;技术与市场需求及风险分析;国内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国内同行单位的技术水平及实力比较等)

      三、依托单位技术优势和现有基础条件

      (说明:依托单位的概况;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情况;成果、专利、获奖情况;在研项目;人员队伍状况;基础设施及设备状况;经济状况;财务状况、组织管理水平等)

      四、组建工程中心的目标、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二)发展方向

      (三)主要任务

      1.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拟进行的为产业化生产提供的成熟、配套工艺、技术及装备;推出的新产品(包括软件);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2.开放服务(承接委托的工程化开发任务;成果推广;合作研究;人员培训与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等)

      五、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

      (一)组建方案(组建地点、内容、规模与时间,技术路线、设备方案、及其合理性)

      (二)运行机制

      (三)“中心“的基本结构单元及其职责、任务和相互关系(包括与依托单位的关系)

      (四)拟转化、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

      (五)人员配备(工程技术研究人员、工程技术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固定人员、流动人员等)

      (六)配套基建(改建、新建)

      (七)设备添置(设备名称、型号、用途、添置方式、经费概算)

      六、经费预算

      (一)经费总额(依托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其它金额及占总经费的比例)

      (二)年度经费预算

      (三)经费支出(人员费、管理费、设备费、基建费、研究开发费、其他费用)

      七、“中心“组建年度计划进度

      八、“中心“建成后的预期成果

      (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二)开放服务能力

      (三)运行管理、经济效益及自我发展能力

      (四)科技成果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作用

      九、“中心“组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一)“中心“组建领导小组

      (二)“中心“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简介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中心“组建相关的组织条件及后勤保障的保证等)

      十一、依托单位意见

      十二、附件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部门规章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