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消息:6月20日上午,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安徽省高炉酒厂厂长刘俊卿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告人刘俊卿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非法持有枪支四项罪名。被告人刘俊卿的妻子、原涡阳县公安局高炉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张兆侠也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罪同台受审。
被告人刘俊卿,原系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安徽省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4年,被告人刘俊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731.3万元、美元10万元、港币10万元,索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3.3万元、美元10万元、住房两套(购入价145.452781万元),伙同张兆侠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466.1万元、美元5.05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刘俊卿、张兆侠二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2003年3月10日,被告人刘俊卿在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场为张琴购买钻石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2.0176万元。回厂后,刘俊卿指使他人以礼品费用支出为名,并经其本人签批,将该笔费用在高炉酒厂报销。
案发后,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刘俊卿、张兆侠现有家庭财产人民币3569.87余万元、美元近68万元、港币79.64万余元;家庭能够计算的总支出为人民币176.4万余元、美元1.7万元;被告人刘俊卿、张兆侠能够说明来源且查证属实的计人民币2251.21万余元、美元28.14万余元、港币18万余元。被告人刘俊卿对其余的财产计人民币1495万余元、美元41万余元、港币61.6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经查证亦无法查明来源。被告人张兆侠对其余的财产计人民币1312.95万余元、美元41万余元、港币61.6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经查证亦无法查明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刘、张二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二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1995年,被告人刘俊卿之弟刘峰(已判刑)送给刘俊卿两支猎枪,刘将其中一支送给他人,另一支交给其妻张兆侠放在家中保管。2004年3月,被告人刘俊卿在被查处前,安排张兆侠处置了该枪。后侦查人员在刘俊卿住宅前的水塘内起获了该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预计庭审时间将长达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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