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日,党中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肖扬强调,中央就全面加强“两院”工作直接做出决定,意义更加重大,充分表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显示了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坚定决心。《决定》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极大地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肖扬围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向前发展提出了七点意见和要求。
首先,肖扬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第一,《决定》充分阐明了人民法院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从党和国家整体工作的全局出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充分的阐述,深刻指出,人民法院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第二、《决定》进一步确立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人民法院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要求、完善了人民法院工作保障机制的措施,为人民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第三、中央的《决定》是对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次战略动员,必将带动全党、全社会有力支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肖扬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第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肖扬强调,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决定》的要求,着力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改进和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三是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四是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五是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六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七是继续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八是加大执行力度,最大程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利益,九是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
肖扬在讲话中提出的第四点要求是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肖扬认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对司法队伍问题高度重视,提出了很多具体举措,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决定》提出了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全方位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法官队伍的监督管理。当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三是认真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四是认真开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教育,不断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
肖扬强调,坚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对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注入和提供了强大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的关系,确保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要重点推进以下几项改革:一是改革和完善刑事诉讼,二是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三是改革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四是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此外,人民法院还要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其他方面的改革,使人民法院改革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稳步实施,确保实效。
肖扬提出的第六点意见是,改善人民法院工作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肖扬认为,多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编制保障、职业保障以及物质装备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一些地方法院经费不足、编制缺乏,职业保障不到位、物质装备落后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与审判工作的发展很不适应。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工作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人力、物力等全方位的保障与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决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拟定经费保障标准、提出人员编制需求、提出工资待遇与津贴补助标准、规划物质装备与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和财政部门制定标准,充分发挥经费、编制、物质装备的最大效能,发挥最佳效应,使各项工作保障机制落到实处,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二是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问题,三是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四是加强物质装备建设。
肖扬强调坚持和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人民司法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这是宪法规定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人民法院单靠自身是无法完成法律赋予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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