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汉正街出现一支民间反扒队伍,3个月后解散;2004年,武汉又成立一支半官方的民间反扒队,他们和某公安分局联手,每抓到一名小偷,公安部门会支付一定费用,但这支队伍最终没有发展壮大;2006年,就在武汉志愿者联盟成立后,有一个“在路上”网和“武汉热血男儿群”出现,但没有大规模发展。
█“不要把民间反扒组织神圣化,也不要认为它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当民间反扒形成了私力救济组织后,就容易变异。也就是说,在他们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证据,可能会损害公民的尊严。
█有关专家指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时,应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大量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各种社会组织来承担。
志愿者联盟与反扒队员被逮捕
2006年12月28日,网名为“罐子”的武汉民间反扒队员正式被批捕。此前的9月24日,“罐子”与10多名反扒志愿者在汉口青年路反扒时,用甩棍击打当时被怀疑正在扒窃的“长脸”。28天后,“长脸”突然死亡。
今年27岁的“罐子”是一名自考大学生,去年6月毕业后,一直在家准备进修,同年8月加入武汉志愿者联盟,做了一名反扒志愿者。
“武汉志愿者联盟”的创始人是29岁的退伍军人“手术刀”(网名)。最初,“手术刀”在武汉某网站看到帖子:有一名男子本来是帮一名妇女抓小偷,结果反被小偷给打了,却没有一个人来声援这名男子。
由此,“手术刀”产生了发动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反扒的想法。当他发帖说出自己的想法后,很多人觉得他头脑发热,但也有人主动和他在QQ上交流。
被偷过的、好奇的,各色人等慢慢在“手术刀”的带领下形成一个固定的团队。此后,这个团队从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注册会员3000多人,实际参与行动200人。
“罐子”是武汉志愿者联盟的一名热心队员,多次参与行动。但去年12月10日,警察找到了“罐子”及其他反扒队员,对他们进行了30多个小时的审讯。
12月12日,“罐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事拘留。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罐子”被正式逮捕。
“有没有打击‘长脸’的头部,是本案的关键。”“罐子”的辩护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长脸”死亡的原因是否是由“罐子”造成的,还有待核实。事隔28天才死亡,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存在疑问。
9月24日在场的反扒队员回忆,当天的CT报告显示“长脸”并无异常,为何在事隔28天后突然死亡?当天“长脸”摔了一跤,是否和头部受伤有关?目前,调查结果仍未出来。
反扒志愿者的血性与困惑
在反扒志愿者联盟中,很多队员都配备有甩棍。
“我们不得不配甩棍,因为我们反扒经常被小偷报复,他们人多势众,有匕首、管刀,我们如果没有防身武器,就会出现伤亡。”32岁的郑帅(化名)是民间反扒团队现任管理员,上了8年的班后,他又回到学校读MBA。最先参与反扒行动时,他不仅配备了甩棍,为了壮胆还去买了一根50厘米长的钢管,但到目前为止,他配的“家伙”一次也没有用过。
罗欣(化名)是武汉志愿者联盟网站的现任管理员,刚开始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加入联盟的,后来多次参与反扒行动。她认为,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反扒队员有时“不得不采取武力控制现场”。
“我们有些队员就在一次行动中成为了生死之交。”罗欣曾看到小偷的管刀只差几厘米就要插进她搭档的胸口,一名男队员过来迅速用甩棍打掉了对方的管刀,几秒的时间,就决定一条生命的去留。在和小偷的交手中,他们不怕小偷的拳头,但是他们不得不防着小偷的管刀袭击。
虽然反扒中会用上武力,但志愿者联盟对队员有很多限制,如不能用警械;在对方被制服后,不能再用武力;可以打手打脚,但一定不能打头等。
“这些规定我们队员都知道,‘罐子’也多次参与行动,也是知道的。”杨毅(化名)是反扒队较早的队员,原来在队里做副队长。
据介绍,“长脸”被抓后,一度很嚣张。反扒队员回忆,当时“长脸”把手伸进一女乘客的荷包正准备偷手机,和“罐子”一组的男队员抓住了“长脸”的手,由于出手过早,“长脸”手一松,手机又掉回女乘客的口袋,失主也走掉了。
“捉贼不见赃,是他当时很嚣张的原因。”杨毅说。
据罗欣介绍,小偷团伙常常选择在乘客挤公交车时在车门处作案。一般是一个投币挤车门,两个夹击,后面有3个人,一传,二传,三传。反扒队员看到夹击的一人将钱包偷出,等去制止他时,“钱包已经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了,赃物就已经转移了”。罗欣介绍说,警察取证,往往会在固定的地点拍摄,这是法律认可的,“即使今天没有抓到你在偷东西,但历史的记录可以证明是个惯犯,而志愿者们不可能有这种设备和人来做这个取证工作”。
正因为这样,练就了一身功夫的杨毅也有抓错人的时候,一次他看到小偷在扒窃后迅速离开,和一名男子说了两句话,他误以为和小偷说话的是其同伙,硬是将人送往公安局,经过公安的问询才知道真的弄错了。这样的情况下,他真诚地向对方道歉,之后反扒联盟又规定,只能在拿到确实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动手。
“这次失主也走了,没有赃物、没有失主的指认,即便把小偷送到了派出所,我们也是费力不讨好。”杨毅说。
罗欣的主要工作是安抚失主,但往往男队员抓了小偷回来,将东西送还到失主手中,罗欣希望失主和他们一起去派出所时,很多失主都推脱了。这样的情景,罗欣遇到过多次,“大部分男士比较配合,女士有的比较怕事,就不大配合”。
反扒中曾经历的一件事,让反扒队员都很寒心:一天,一名男队员在公交车门处抓了一个正在偷手机的扒手。扒手人高马大,当男队员斥责小偷,要他把赃物拿出来。此时,失主居然在一旁看热闹,男队员将手机还给他时,他连声谢谢都没有说,还边说“我不要了,不要了”,边拦辆的士走了。
“胆小怕事,自己不吃亏就行了。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人。”杨毅摇摇头说:“我们不在乎能抓多少,我看到了就要制止,再让周围的人看到有人在制止。呼唤人们的良知和勇气,希望社会风气越来越正。”杨毅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罐子”被逮捕后,反扒联盟的所有活动也正式停止了,他们集中精力给“罐子”请律师、捐钱、寻找“9.24”目击证人。
至今,“手术刀”已投入5000余元。“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罗欣和“罐子”虽只有三面之缘,但“罐子”出事后,她除了上班,就经常去咨询有关政策、到政法委和见义勇为办公室反映情况等。
“反正现在我们的反扒活动停止了,但公益活动还是正常开展。”杨毅说,反扒联盟的初衷不是为了反扒而反扒,只是希望这个社会更好。
在武汉民间反扒志愿者迷茫之时,浙江民间最大的反扒队———“打哈欠”反扒QQ群一夜之间宣布解散。他们解散的原因是今年1月6日,他们抓获了3名小偷。当晚,一名志愿者被当地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原因是小偷投诉称被反扒队员“殴打”。“打哈欠”QQ群发起人、宁波网民“长明灯”也被叫去问话,为了不让家人担心,“长明灯”决定解散反扒QQ群。
武汉的民间反扒组织是继续还是解散?
创建者“手术刀”说:“如果继续反扒,可能会变换一种方式,只制止,不抓人。”
杨毅说,现在大家关注的,都是“罐子”案的本身,大家还没有讨论反扒的走向问题。杨毅介绍,2001年,武汉汉正街出现一支民间反扒队伍,后来因他们没有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3个月后解散;2004年,武汉成立一支半官方的民间反扒队,他们和某公安分局联手,成员始终维持在10余人左右,每抓到一名小偷,公安部门会支付给他们一定费用,但这支队伍最终没有发展壮大;2006年,就在武汉志愿者联盟成立后,有一个“在路上”网和“武汉热血男儿群”出现,但没有大规模发展。
“现在社会现实需要民间反扒,即便我们解散,还是会有后来人。”杨毅说,扒窃的多了,老百姓深受其害,总会有人站出来保护大众利益。
民间反扒难道真的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武汉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认为,扒手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即转化为抢劫。对当场实施暴力的扒手,可以采取防卫行为,但应把握住制服不法分子的度,适可而止。由于反扒人员不具有专业知识,也不可能掌握尺度,很容易失控。此外,民间反扒因有组织性和长期性,使得他们的很多行为,并不只是现行案发时才采取措施,有很多都是案发前,或者案发后和扒手团伙的冲突,也超出了见义勇为的范围。
对于民间反扒,武汉警方接受采访时显得很谨慎。警方的态度是“既不说好,也不说坏。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警方认为,从事反扒必须要起码具备四个条件:政治素质,相关的法律知识,反扒技巧及体能。警方认为,民间组织主要在网上发一个帖子,“凭着一股热情就来了”。
“无论怎样的民间组织都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管理。”武汉大学社会学专家周运清说,打击小偷,民间反扒的行为是好的,但不能过当。
据了解,武汉志愿者联盟成立后,曾到民政部门去打听过注册的事。按规定,组织中最少要有两名固定工作人员,但志愿者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反扒,安排专职人员就成了问题。
周运清认为,民间反扒联盟没有进行正规训练,最好以配合公安的方式即举报来开展活动。
私力救济呼唤法律规范
“不要把民间反扒组织神圣化,也不要认为它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当民间反扒形成了私力救济组织后,就容易变异。也就是说,在他们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证据,可能会损害公民的尊严。
“形形色色的私力救济行为因缺乏制度规范而引发争论。”乔新生说,按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私力救济的权力。当前社会有大量不属于公权保护的范围,而是由其他组织进行保护的“灰色地带”。发展非政府组织,把公民力量集合起来,组建相应团体,积极行使权力很重要。
乔新生指出,在一些情形下,私力救济对权利的保障要比公力救济更加直接、便利,且成本低、效率高。但私力救济本身也存在诸多弊端,如私力救济的手段和结果有可能带来危险或不公;不成功的“私了”会浪费国家资源等。因此应尽快将私力救济纳入法律框架,实现对它的社会控制。同时,要禁止私人实施特定的私力救济行动,以明确的法律规则向社会宣示私人自行解决纠纷的界限。如对私力救济行动所引发的纠纷提供公力救济,以判例的形式实现私力救济行为的规范化。
据介绍,目前不少国家的法律和判例都承认自助行为,如瑞士、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葡萄牙等。英美等国虽也对私力救济施加限制,但大致以承认私力救济为原则,具体制度包括不动产的自力恢复、动产的自力收回、自助性动产扣押、不法妨害的自力排除等。“一般认为,自助行为应符合三项要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情况紧急、手段相当。因此,我国法律可通过设定自助行为的性质、要件、限度和后果来实现对私力救济的控制。”
对于民间自发组织如何引导,有关专家也指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时,也应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大量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各种社会组织来承担。在民间组织能够提供有效、经济、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政府逐渐实现退出。“可以说,民间组织的发展为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了承接的载体,并日益成为政府改革与职能转变的主要推动力量。”
乔新生认为,在政府和市场的权力、责任未及之处,让民间组织“挺身而出”,担负起政府和市场想不到、不愿意、不好办或无力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和政府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们要把更多的希望寄托于公安机关,可以把反扒中优良的队员纳入到体制、法律内进行反扒活动。”乔新生说,对于反扒,最好的方式是“联防”。
■记者体验
公交站台是小偷活跃之地
今年1月6日下午5时,为了让记者弄清楚小偷是怎样行窃的,杨毅带着记者来到武昌中南路一带。
一路上,他不时地前后左右观望,从中南路往十五中方向走去,杨毅一直大步走在前面。“只要你留心,很容易辨出小偷的。”杨毅提醒说,这次只能看,不能动手,他不想在这个非常时期再生事端。
突然,他转过身,用眼神提醒记者往后看:一名穿蓝色运动装、身高一米六左右、身材瘦小的男生跟在两名逛街女孩身后。突然,那名男子弯下腰将手伸向左肩挎包的女孩。在女孩们另一个同伴的尖叫声中,背挎包的女孩才发现自己的包被拉开了。此时,那名男子马上举起手,示意自己没有拿东西,若无其事地向女孩们做了个鬼脸,跑开。
“那家伙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要做坏事。”杨毅说,一般人走路时会直视前方,但小偷的眼神会左顾右盼。
到了十五中车站,杨毅踮起脚向站台方向望去——跟平常一样,正是下班时间,站台上下站着不少等车的人。但就在这看似平静的人群中,却有人跟着车在人群中走动。
杨毅让记者走在人群中,按照他说的几点去观察。他拿出一元纸币捏在手中,在人群中走动,眼睛一边看着进站车的车门,一边观望着他身边人的脸。记者和他碰头时,他将手放在胸前,伸出三个手指,意思是在人群中他发现了三个可疑目标,然后嘟嘟嘴,用眼神直视前方穿白色衣服的瘦高男子。
记者靠近那名男子,他的眼神没有看着来往的车辆,而是对周围人拿的东西很“关心”。一辆806路公交车进站了,车上的人很多,一群人看着车来了,都蜂拥着往车上挤,那男子也马上去挤车。记者看到他一边挤一名投币的妇女,一只手在试探着摸这名妇女的包。因为车上人多,这名妇女马上下了前门,向后面走去,男子见状,退出了进站口。
回到站台后,记者看到一名身着黑色大衣,30岁左右的男子站在站台不锈钢的凳子上,一手叉在腰间,身体靠在广告牌上。杨毅说,他们反扒队员把这样的人称为“盯子”——这些人不偷,但他们和散落在人群中间的同伙用眼神交流,随时通报周边情况。
当记者和杨毅准备撤回中南路一带时,杨毅又咳嗽了一下,小声说:“熟人,我们抓过他,吸毒的,也出来偷过钱。”顺着手势,记者看到一名脸色发青的中年男子慢慢走来。杨毅说,那一带很多小偷不止一次被反扒队员抓过。
■新闻背景
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广州、西安等18个城市的反扒志愿者组织在行动。
成立社会团体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再上报登记。目前,鲜有城市公开承认反扒组织的合法性,南京警方曾公开表明要取缔民间反扒组织。
据了解,现在国内最有名的反扒志愿者组织,是2005年11月8日成立的深圳“龙之剑”网络反扒队,队员包括各行各业的上班族,经过审核和验证的有160人。其宗旨是“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唤起人们对抗犯罪的勇气”。目前,“龙之剑”建立了两个QQ群用于平日沟通以及消息发布和组织行动,并开始建立固定办事机构,获得社会赞助,添置部分通讯、防身类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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