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2006年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记者从侦监厅了解到,2006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围绕中央部署,对医药购销、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商业贿赂犯罪相关领域进行分析,掌握其规律特点和犯罪构成,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被查处。同时,检察机关加强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依法办案,保障人权。一批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人员多的大要案被查处。
侦查监督工作规范与否,势必影响到下一个诉讼环节。2006年侦查监督工作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值得一书。记者了解到,2006年,侦监厅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司法资源紧张的实际,起草了加快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相关文件;为规范侦查监督工作,建立激励机制,侦监厅研究起草《侦查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目前正在抓紧征求意见、进行论证。
逮捕工作存在哪些问题?逮捕措施应如何依法适用?从2006年8月14日开始,高检院和公安部首次联合开展2005年全国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以期查找和解决逮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高检院侦监厅负责人介绍,为加大督办力度,高检院共派出7个工作组到广东、吉林、福建等9省市进行督察,专项活动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一直是检察机关致力解决的问题。2006年,这项工作有了很大进展:2006年1月26日,高检院和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使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友情”移送案件变为规范移送,取得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意见》出台以来,检察机关共审查备案材料近2万份,查询案件3万余件,建议移送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98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87件。
展望2007年,高检院侦监厅负责人表示,侦查监督部门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要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轻微犯罪要慎用逮捕强制措施。要全面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
链接:2006年,高检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起草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起草《人民检察院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组织起草《关于建立违法侦查行为调查机制的意见》,已报高检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捕诉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目前与公诉厅研究修改中;起草《侦查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目前正在抓紧征求意见、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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