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司法解释·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1998年7月8日
    『生效时间』1998年7月18日
    『法规联想』司法解释13篇14次 部门规章3篇5次 地方法规10篇32次 法学论文361篇447次 案例文书273篇330次 背景资料129篇157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
    『标  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已于1998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7月18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3.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4.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5.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6.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或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议庭进行。
      7.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音像设备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8.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
      执行公务证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发。
      9.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二、执行管辖
      10.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11.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12.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两个问题的批复
    联想参考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异议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申诉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湖北安陆市政府反映河南焦作中院“错误裁定”、“错误执行”案及河南高院反映焦作中院在执行安陆市政府时遭到暴力抗法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石油工业出版社申请执行回转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执行深圳市“洪湖大厦”发生争议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复函
    部门规章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不再变更被执行主体的复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
    案例文书
    东南海运有限公司诉华诚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翔殷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与上海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纠纷一案
    法院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完成行为的执行
    交付财产的执行
    被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的法律规定
    法学资料
    执行难问题研究
    本案应否受理
    如何做好执行工作
    浅析民间案件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浅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执行程序中民事强制执行权的行使规则及民事强制执行权实施操作中的相关问题的探讨
    背景资料
    一次推进立法完善和执行改革的纵深探索第一届全国法院执行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
    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答记者问
    黄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答记者问
    地方法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执行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三份文件的通知(试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分权制约行使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
    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