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辩,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事件:搀扶惹出大麻烦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彭宇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他坐公交车第一个走下车时,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后见老太太的家人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时,老太的儿子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我啊!”彭宇当时就懵了。
索赔被拒后,这位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4月底,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常理分析是相撞
在9月5日的判决书上,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其家人送到医院,然后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与情理相悖。据悉,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交医药费,而这也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不过,判决书认为,本案中因双方都无法预见相撞,均不具有过错。但根据公平原则,被告应合理分担原告损失,酌定补偿40%。彭宇的律师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是否上诉。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9月5日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
他说,希望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他失望了。
据陈先生的作证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据了解,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对此,陈先生提出,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内幕:老太儿子是警察
据了解,徐老太太的儿子在公安局工作,4月底,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徐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彭宇无辜。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一些论坛上,甚至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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