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在法治化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 新闻背景 】

      帮助
     
      近日,众多媒体纷纷刊发文章,回顾十六大以来,从非典疫情、松花江水污染、“桑美”台风,到最近发生的河南陕县支建煤矿事故……党和政府在各类突发事件中所经受的考验,在应对这一次次“大考”中,党和政府也不断磨炼着自身的执政能力,并不断通过法律的形式将有关经验制度化。最为重要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使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还在于通过强化政府在突发事件中的法定权力、职责和责任,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不断增强。

      突发事件所具有的突然性、严重危害性,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造成了非常态的冲击和破坏,已经不能通过正常社会秩序及其相关制度安排进行处理,需要采取非常态下的一些运行机制和措施来予以应对,包括对人们生活方式及活动范围甚至行为自由的限定、对物质设备及财产的强制使用、对有关人力及社会资源的强制调配等。只有这样相应的非常机制和措施,才能应对和解决非常态下的突发事件。基于此,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了政府机关采取一定应急处置措施的权力,而且这些措施所表现出来的权力具有明显的即时强制性、集合性和自由裁量性等特征。这就是说,它不像常态情况下从作出到送达再到当事人自己执行乃至最后执行的过程;它也不会完全遵循常态下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和职权划分那样应当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行使相关职权作出决定;由于突发事件的紧急突发、复杂多变和严重危害等因素,它就给予了政府机关视情况而判断并斟酌选择应急措施的权力。

      但从根本上讲,就突发事件本身的出现及其应急处置来说,并不是政府机关希望其发生或存在从而享有采取一定应急处置措施的权力。说到底,应对突发事件并提高相应处置能力,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当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下,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民主、服务、责任政府,应对并处置好突发事件更是各级政府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赋予政府机关采取一定应急处置措施的权力,是基于其应对突发事件职责的需要。也正是基于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就政府机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使用了“应当”而非“可以”或“有权”。

      正因为应对并处置好突发事件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及职责,因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及其语境度是在如何促使和保障政府机关如何履行好其法律职责下去设定的。因而,该法还要求政府机关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既不能不作为(那样就会构成违法失职),也不能任意作为而违反行使自由裁量权所应当遵循的正当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如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当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时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这也就是说,尽管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属于非常态法律运行机制下的处理模式,但它决不是法律之外的活动,依然属于法律之下的行为,应当依法和遵守法律规定。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机关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职责性要求,还体现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中的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等等。尤其重要的是,要求政府机关主动收集和掌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在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在法律制度上规定政府机关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其重要意义就在于违反法定职责就是没有依法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就必不可少且显得尤为重要。如此,法定权力、职责和责任就成为政府机关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保障。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