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北京检察院一分院:六项举措抓好抗诉工作
    【 新闻背景 】

      帮助
     
      北京消息: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予以重新审判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非基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抗诉工作主要体现在审查是否支持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从1999年建院以来,坚持加大支持刑事抗诉力度,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探索出一套卓有成效的抗诉工作经验。据统计,1999年3月到2005年3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受理所辖区县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203件341人,支持抗诉130件221人,作出撤回抗诉决定67件113人,法院中止审理6件6人。在支持抗诉并且获得抗诉成功的47件案件中,有8件14人因一审法院定性错误被纠正,有4件6人有罪判无罪,其余35件案件的抗诉意见被法院部分采纳。

      转变传统观念,强化监督意识是搞好支持抗诉工作的首要条件

      在以往的二审刑事抗诉工作中,存在着片面追求刑事抗诉成功率、以二审法院是否改判作为检验支持抗诉工作质量标准的错误观念。上述两种观念,严重制约了二审抗诉工作的正常开展,致使一些对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存在争议的案件,没有进入抗诉审程序。为此,我院把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切入点,转变以法院改判作为衡量刑事抗诉质量标准的观念,纠正了过去那种片面追求抗诉成功率的错误观点,树立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有错必纠、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刑事抗诉工作新观念,为充分行使检察机关的刑事抗诉权,推动抗诉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如某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罪名有不同认识,遂以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某区检察院以法院判决定性错误为由提出抗诉。对于这种定性存在争议,但量刑没有明显不当的案件,过去往往考虑改判的可能性不大而不予支持。然而转变观念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混淆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适用法律错误,罪刑不相适应,区检察院抗诉理由正确,决定对此案支持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把握刑事抗诉规则,找准“抗点”是支持抗诉工作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

      有罪判无罪、数罪判一罪、量刑畸轻畸重、适用缓刑不当以及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是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的重点。而这些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的案件,大多都是检法两家对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有关证据的采信争议较大的案件。因此,刑事抗诉的难度较大。要想取得抗诉的成功,必须找准“抗点”,全面、客观地分析争议的问题,找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上的不当之处,从法律规定、刑法理论和事物规律上进行有理、有据地分析、论证,力求以准确、合法、合理的抗诉理由赢得二审法院的认同,而不是片面强调检察院意见的正确和法院判决的错误。如我院受理的马某某、王某诈骗抗诉案中,某区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马某某伙同王某、李某(在逃)虚构事实,骗取深圳某公司人民币28万元,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遂提起公诉。某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证据不足,被告人所在单位与“被骗”单位间有经济合同法律关系,按照合同规定,被告人所在的单位可以收取对方预付款,因此,不能将28万元认定为诈骗所得。故判决宣告马某某、王某无罪。对此,区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期间,我院承办人对28万元的性质这一争议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审查。发现被告人马某某只是利用了诈骗数额与以往一笔预付款数额相同这一点,来掩人耳目、混淆视听。一审法院在证据的采信上发生了偏差。经对全案证据的分析与判断,我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依法支持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原审被告人马某某、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全面审查,严格把关,是支持抗诉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

      对区县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是我院在支持抗诉工作中一直坚持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案件承办人在全面审查一审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抗诉理由,从中找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差错,充实抗诉的理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我院受理的某区检察院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出抗诉的被告人王某某诈骗案,承办人经审查,发现除区检察院抗诉事由之外,原审被告人王某某在一审期间隐瞒了其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且尚未执行完毕及在保外就医期间实施诈骗行为的事实。于是,在出庭支持抗诉时,明确提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错误。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将此案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再次审判,对王某某由第一次判决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合并前次未执行完毕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积极补强证据,是提高刑事抗诉成功率的有效方法

      实践中,一些区县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抗诉理由虽然正确,但证据却相对单薄,有些证明力很强的证据,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收集或调取,导致抗诉的理由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持。对于此类抗诉案件,我们不是简单地决定支持或者不支持,而是积极地进行证据补强,在法定时限内,补充、完善一审期间没有调取和收集的证据,提供给二审法庭,从而为支持抗诉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我院受理的某区检察院被告人秦某挪用公款抗诉案,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的罪名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认定被告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以挪用公司资金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我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秦某作为国有企业的干部,证明其主体身份的材料在其本人档案中应当有所反映,但区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没有提取相关证据,导致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产生异议,从而否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补强了证据,经多方查找,最终从秦某已转存外地的档案中调取了干部履历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开庭审理时,检察员以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秦某系受国有企业委托,到非国有公司当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提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纠正。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对原审被告人判处了刑罚。

      加强沟通与交流,是支持抗诉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高刑事抗诉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相互配合与制约,我们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另一方面加强与所辖区县检察院的交流与指导。针对多年来检法两家对刑事抗诉案件认识分歧大、法理争议大、处理难度大的现状,我们主动与中级法院的相关领导进行座谈,通报工作情况,客观地分析面临的任务和困难,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针对区县检察院在刑事抗诉问题上普遍存在的担心影响与法院的关系、上级检察院不支持和二审法院不采纳的思想顾虑,我们在纠正自身片面追求抗诉成功率的同时,积极与所辖区县院探讨提高抗诉工作的质量的途径,汇编并发放刑事抗诉成功案例,加强对所辖区县院刑事抗诉工作的引导,做到抗实体也抗程序、抗轻也抗重、抗主刑也抗附加刑。从效果上看,基层检察院提请刑事抗诉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度提高。

      抓学习,练内功,是支持抗诉工作取得成功的必备条件

      与提起公诉相比,支持抗诉难度更大。因为案件经过了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道工序,事实大多已经查清,特别是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梳理,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因此,要否定一审的判决,不仅需要有更加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予以说明,还需要二审检察员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抗辩能力。为此,我院始终把提高承办人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抗辩能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二审监督处在抓好业务学习和理论的同时,注重组织疑难案例研讨、办案经验交流,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