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国土资源部澄清误解“勾地”并非新政
    【 新闻背景 】

      帮助
     
      北京消息:一些媒体把“勾地”制度说成是土地出让制度的重大变动,且至今仍在使用这一概念。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今日指出,这是媒体对“勾地”制度的错误理解。他说,目前,“勾地”一词在我国有关土地政策规范性文件中已经删除,并用“用地预申请”取代了“勾地”。

      这位负责人说,2005年,国土部分步实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勾地制度”。一些媒体误认为这是“我国土地出让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动,并进行了一些新闻炒作”。他说,实质上,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土地部门对市场需求情况的了解渠道,也为发挥土地专业机构、人员和使用者的能动性,及时参与土地出让和使用策划提供便利。而且,意向用地者提出勾地申请后,仍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竞争才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对招拍挂出让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而不是设定新的制度。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中提到的“勾地”是借用香港的外来词,它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就将该地块勾出。并组织以招拍挂方式组织出让该地块,提出用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该宗地的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这位业内人士说,“勾地”实际上是政府为充分了解土地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工地规模和进度,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采取的一种方式。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这位负责人说,鉴于“勾地”可能引起误解,为更准确表述,国土资源部已将其修改为“用地预申请”。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