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连云港东海县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收取“预交电费款”的方式强制收取用户用电保证金,自2002年至2005年共收取386000元,否则拒绝提供供电服务。2006年8月4日,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8万元。
案例二:2006年6月18日,两名外国游客在周庄景区内一乡村酒店就餐,实际消费295元,而店方却收取695元。经工商部门查处,责令饭店退还违法所得400元,并向游客赔礼道歉。
专家点评:和往年的十大案例相比,2006年的消费维权已经由单纯的商品质量类维权向服务类维权转变。2006年全省的消费申诉中,服务类申诉占到30%,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重视。去年江苏省消协公布的十大消费投诉案例,其中有8起都是由产品质量引起的,而在今年的十大案例中,商品质量类投诉仅有3起,除了以上两个案例外,关于房地产、医疗的案例都是由服务引发的。今年,江苏省工商部门也将把工作重点向服务类消费维权上过渡,更加注重消费权益保障。
案例三:去年,宿迁市永新房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珠江花园”住宅小区商品房过程中,利用其卖房的优势地位,强迫购房者向其缴纳40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否则购房者拿不到住房钥匙。经宿迁市工商部门查处,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该行为,并罚款15000元。
案例四:新沂市中医院和新沂市人民医院分别以高出进价3-6倍的价格将脸盆、痰盂、小便壶等生活用品销售给住院患者,并从患者的住院押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价款。徐州市工商局以两家医院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构成了强制交易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两家医院分别处以8万元、17万元的罚款。
案例五:镇江消费者王某、田某等121人,购买了镇江强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京岘山小区房屋,交付后发现入户防盗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多次交涉未果。后经工商部门查处,该批防盗门为不合格产品,责令开发商进行更换并赔偿每扇门600元。
专家点评:今年的十大案例中,收录了两起房地产纠纷和一起涉及医疗方面的纠纷,这和往年相比还是首次。近年来,房产投诉、医疗投诉逐年增加,已经成为消费投诉新的热点,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工商部门在这方面也加大了查处力度。江苏省工商局在一份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大消费投诉查处力度的文件中就指出,房地产、医疗、保险投诉是2006年投诉的新领域,需要作为重点进行查处。
案例六:南京金泽亚生物医药科技开发公司擅自生产“金泽亚”牌可力心胶囊和茸杞胶囊,宣称其有明显的降血脂、降低胆固醇等功效,是一种保健品,并采用传销的方式对外销售。经工商部门查处,其为虚假宣传,并为违法传销,共计处罚900000元。
案例七:消费者顾女士在无锡锡山百安居购买了库柯木地板158包,后经南京林业大学检测,此地板为萼叶茜木,商家涉嫌售假。经工商部门查处,无锡锡山百安居支付1000元检测费及送样路费,商家退还顾女士所有购货款。
案例八:2006年9月30日,消费者刘某反映洪泽县仙居大药房销售的“桐君山”牌胃吉安胶囊服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经查处发现,该胶囊并非药品,而是保健品,销售人员对其功能进行了夸大虚假宣传。最终商家退还了消费者双倍价款,并被处罚10000元。
案例九:2006年6月16日,消费者反映盐城世纪联华超市低价促销的粳米掺入籼米,欺骗消费者。经抽样检查属实,工商部门对超市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2006年2月8日,有消费者反映从邗江烟酒分公司购买的“茅台酒”为假酒。后经查实,邗江烟酒分公司在明知该酒来路不正、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进价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并进行销售,工商部门对假酒进行了没收,并处以销售商7400元的罚款,经销商还对消费者进行了双倍赔偿。
专家点评: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品质量类投诉问题还是比较严重,但也出现了新的特点:虚假宣传成为许多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新手段。质量问题维权已经不能仅仅停留在质量问题本身,还要对经营者的销售手段进行进一步监管,减少虚假宣传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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