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了枣庄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帮助法院解决了大量执行难题。市委书记马金忠曾批示:“法院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委的形象,市委全力支持法院清理积案,坚决做法院坚强的后盾。”市长刘玉祥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法院搞好执行,本身就是对政府最大的支持,政府不仅不能干预法院执行,而要全力支持法院清理积案。”
枣庄两级党委均批转了两级法院的《关于清理积案的实施方案》。枣庄市委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公安、工商、金融、房管、车管等有关部门认真配合、支持法院清理积案,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在贷款、经商、购车、购房、出境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同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出现违法干预执行或处置暴力抗拒执行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领导,实行“一票否决”;纪检监察部门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非法干预,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枣庄法院对所有积案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因案、因时、因人制宜,对症下药,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全力清理积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申请执行人,先后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措施126人次,并实行开庭执行,允许群众旁听,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69件涉农、涉乡镇政府等典型案件,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执行的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提供不出财产线索的案件,采取悬赏执行,进入动态程序,随时发现随时执行。同时,枣庄中院对上级法院和党委、人大等部门批办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限期督办;对基层法院无法执行的案件,实行统一协调,提级执行;对涉及经济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指挥,集中执行。枣庄法院的法官还走进电台直播间,通过市民热线栏目,向社会公众披露执行信息,使120余件积案的被申请执行人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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