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刚
《天道——古代中国政治思维的精神与形态》一书是德国当代著名汉学家、政治学家皮特·奥皮茨近年来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的一项新成果。奥皮茨先生现任德国慕尼黑大学政治学院教授,曾师从于德国已故著名汉学家沃尔夫冈·保尔教授,是德国汉学界当代富有盛名并影响深远的慕尼黑学派的传人。奥皮茨教授学术研究的重心是先秦儒家的政治思想对当代的影响,其中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为重中之重。奥皮茨教授学问扎实、为人谦和、思想中庸,对中国传统文化多抱有同情理解。奥皮茨教授著述颇丰,主要作品有:《中国古代与孔子典籍》(1968)、《中国的巨变——19世纪和20世纪革命运动》(1974)、《龙的子孙——从孔子到共产主义的中国之路》(1974)、《中国的外交政策:意识形态原则和战略构想》(1977)、《中国的变迁:中国对外政策的现代化》(1991),等等。
据奥皮茨教授亲言,《天道——古代中国政治思维的精神与形态》为多年教学心得的积累。集结成书为了较为系统地清理亚斯培所言及“轴心时代”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特别是儒家政治哲学的精神传统和资源。这些传统和资源始于周代早期,成型和完善于孔孟时代。(第8页)。奥皮茨教授重新思考这一传统课题的背景是:当代西方将诸种社会问题归结为人对上帝的疏离,力图以“终极关怀”实现伦理重建,与此同时也把目光投向东方。儒家思想,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东方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形上理念自勿庸置疑。问题是,西方所熟悉的新儒学——程朱理学,究竟是仅仅将先秦儒学的形上思想系统化了而已,抑或为应对外来文化的挑战,始创了儒家的形上观?换言之,孔孟哲学中有没有真正的形而上的内容,或者具体地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本身是否已具备类似西方基督教文化中那样判定世俗政权合法性的超验资源?直到目前为止,欧洲汉学界对此仍有争论。奥皮茨教授本人倾向“肯定说”,这至少在德国为少数派。语言障碍给西方学者在考据上造成极大困难,更由于文化偏见使得结论难以客观和公允。但另一方面,正因为他们“旁观者清”,所以往往反倒易识“庐山真面目”,很多研究不乏真知灼见。奥皮茨教授正是他们之中的一位。奥皮茨教授认为,中国目前也正处在对传统文化价值,特别是儒家思想重新发掘乃至复兴的时代。尽管有人不无道理地坚持认为,这种复兴就其本质来看,是儒学研究的复兴,而非儒学本身的“复兴”(详见赵吉惠著:“现代新儒学基本理论的自我消解”,载于《孔子研究》2004年第6期,第16-19页),但从世纪初政治上的“打倒孔家店”变为世纪末文化上经久不衰的“寻根热”,或多或少表明:政治领域内人们也试图在西方学统的影响下,追溯自身道统的起点。
《天道——古代中国政治思维的精神与形态》一书主要围绕孔孟政治学说来展开论述的。
先秦儒家作为道统的起点还有一个精神源头,即西周文化。在整个中国政治文明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没有周代文化的铺陈就不可能出现之后“轴心时代”的思想繁荣。孔子的政治语汇不少就出自西周。最为典型的要属和天有关的概念。如“天道”。事实上,在周代早期,“天”就被认为是宇宙秩序合法性的保障,以及统治者政治行为的指南。“天子”、“天命”、“天下”等等说法客观地反映了“天”在周人政治秩序构想中的核心地位。(尽管在《论语》中“天”出现的次数比在此之前的典籍中明显少得多,但勿庸置疑的是,天的意志依然是孔子行动的准则。在实践中,孔子更是将自己视为天的工具。通观孔子的言行,因为有“天降大任于斯人”的信念,“天命”不仅决定了他的人生哲学,而且还决定了他的政治主张。他并非想个人替天行道,而是旨在宣传某种既定秩序。这一点既可以从其对事业的热诚,也可从其百折不挠的精神中略见一斑。奥皮茨认为这是用“听其言,观其行”的方法,所能找到的孔子天道思想最为有利的佐证。(第77-80页)。
孟子继而从西周的“天命观”开出“人性论”(“天性”)、“仁政”(使人的天性得以展开)等等思想。(第146页)。天命是天人沟通的桥梁,人要追求天的意义和价值(以德配天),天命的重要特质在于“仁德”二字。儒家的天人关系是以诚心正意之“诚”为核心,以有限(的生命)去追寻无限(的造物主),承认肉体的限制,人性的不完美,但努力“尽其性”开发人的价值,追求完美,使天人合一。反观西方的基督教既要在彼岸建构亲密的天人关系,也要入世,成为人的政治、社会行为的伦理标准、道德规范。可以说,欧洲启蒙时代的先哲在这一点上,对先秦儒家一直存在严重的误解。事实上,以先秦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诸多方面与整个东方文化存在着共性:(1)世界是宇宙大秩序的一部分;(2)宇宙大秩序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3)地上的统治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作为“天”的代表,顺应“天道”,执行“天命”;另一方面作为人民的代表“尊天”、“祭天”;(4)无论王朝更替、世代兴衰,“天不变,道亦不变”。(第243-244页)。
以儒学思想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对天人关系的反省虽然远不如西方深刻,天也确为有位格的神。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认为《尚书》和《诗经》的“雅颂”与《旧约》中的“雅歌诗篇”相近,诗书里的上帝完全是人格神。而陈鼓应在《老子与孔子思想比较研究》一文中认为:孔子天的概念上承于诗书以来的正统天命观,并不否认天的神性本质,而只在天人关系上有所改变,使得天和个体发生直接的联系。既然如此,人天可以对话,天对人也会有要求:“有命在天,不得不从”,获罪于天,就要遭受惩罚。更因为还有前车之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周武商汤革命)。
但就东方文化的总体特征而言,儒家文化与之对比,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即较少神秘主义。这一点与孔子对“天”讳莫如深(“天何言哉”)以及对鬼神的敬而远之的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等)固然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早期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圣人,如黄帝、尧、舜、禹等的形象取代了神秘主义的象征。古代圣贤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勤政和仁慈。这恰好代表中国政治文化展开的两个维度:一方面通过火、农耕、文字的发现与发明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推动着文明的进步;另一方面通过“为政以德”来理顺人际关系,实现社会和谐。因此,统治者“以德配天”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在德性方面对统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天命有一种内在的目的性(追求完美),所以受命于天在于秉承天意追求自由(幸福),倘若接受天命,则天一定会降福于人(报偿),因为天是公正的,是最终的价值判准。在儒家思想中,天往往也是宇宙大秩序的象征,所以忠于国家并不完全等于忠于上天,内在之目的性虽然相同,但是层次却不相同。(第245-248页)。特别在先秦时代,天的观念超乎国家之上。孔子行道于天下,以求天下太平的实践就跨越了国家的疆界。
奥皮茨教授认为,历史地回溯东方法制文明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一方面以西方模式作为参照系,另一方面重回自身的渊源,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与法文化现象。东方各国在谋求精神认同的同时,形成了西方所谓的“亚洲价值观”,即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基础之上的文化恪守与更新。
就政治领域的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人权”而言,先秦儒家的人文主义、人格主义和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最为天下之贵”),特别是孟子“民贵君轻”的思想与欧洲的现代人权观念具有极大的兼容性。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必须通过分立、制衡和监督,对于实施国家权力的主体——统治者,更必须有实践理性的绝对命令的约束。“内圣外王”恰恰是这一观点的表达。(第249-252页)。
20世纪20、30年代的德国莱比锡大学曾是欧洲,乃至整个西方的汉学中心。战后由于美国华裔学者的不断云集,这一中心向北美迁移。随着莱比锡汉学的第二代重要成员沃尔夫冈·保尔(去世)、赫尔穆特·马丁(去世)、罗尔夫·陶采特(退休)等的相继离开,奥皮茨及其同龄人已成为新一代的“学术权威”。他的思想和他的作品的特色在于将中国古代思想资源的发掘与研究现代中国的政治文明问题结合起来,从而成为当代德国汉学界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学者和学术。对其进行研究无疑有助于全面了解海外,特别是德国汉学及当代中国问题研究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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