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久说,金融犯罪具体说是指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所涉及的罪名有30多个。由于这些犯罪行为侵害的是双重客体,即一个是金融管理制度,另一个是被害人的财产权益,所以,它比其他刑事犯罪的后果更严重。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这些犯罪如果分类的话,可以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划分为牟利性犯罪和无目的失职性犯罪。如果以犯罪行为直接破坏的具体金融管理制度内容作为标准,划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信贷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票据管理、结算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股票、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证券市场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外汇管理制度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七类。因为这些犯罪的后果往往十分严重,所以刑法规定金融诈骗等犯罪的量刑可以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刑到死刑。同时,还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其诈骗的具体数额和情节等严重程度不同,其罚金的具体数额也不同,其诈骗数额较大的罚金数额从二万到二十万,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罚金为五万到五十万元。
从吉林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情况看,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就是一个“骗”字。犯罪行为人通常是通过熟人关系找熟人,因为熟悉,知道谁有钱,也容易获得信任,从而方便骗到钱。有些犯罪行为人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作掩护,非法吸收存款;有些则假借某种高科技项目,骗取受害人投资。几乎所有的骗局都以高额回报、无风险或者风险小为诱饵,引诱你上钩。而这些被许诺的高回报实际是实现不了的。这些人一旦钱到手,往往逃之夭夭,或者将钱款挥霍殆尽。连本钱都不可能返还,哪里还有高回报。
张生久提醒说,老百姓必须提高对金融犯罪的防范意识,注意识破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企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轻信熟人的利诱,不要轻信宣传的高回报项目或者高利息储蓄,存款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柜台办理正式的存款手续,必须要有正式正规的存款凭证。这样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就不容易得逞了。另外,一旦不小心发生被骗情况,应当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件经过,提供手中有关被骗的证据材料,如收条等,以尽快破案,减少损失。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否卷入金融犯罪的骗局之中,应当及时向有关金融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咨询,例如银行、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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