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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晨报:用司法唤起历史的记忆和良知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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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讼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两被告经法院一再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这是中国法院首次为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8月24日《南京晨报》)

      胜诉了!这个结局早可料到,但这一刻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让人们激动难抑。这份激动,来源于终于有司法判决确认了当年的历史,司法,正渴望着唤起历史的记忆和良知。

      当前,日本右翼分子不仅否认铁的事实,否认历史,甚至美化侵略,诬蔑中国受害者,使在那段历史中深受其害的中国人民,又一次受到深深的伤害。而在日本的本土,一次次的司法判决就像一把把尖刀,让中国受害者在新世纪里,在侵略者的国土上再次流血。

      但是,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

      从法理上来说,原告是可以在侵害实施地提起诉讼的,这是国际法公认的诉讼管辖规则。南京作为当年南京大屠杀的实施地,如今日本右翼分子否认这段历史的实际影响地,是有诉讼管辖权的。因此,当夏淑琴向南京相关法院提起名誉权侵害诉讼时,标志着中国法院对中日历史事件的责任感和自信心。这是对历史、对法律的责任,对公正审判、对国家法律的信心。

      诚然,这次判决,历史意义大于实体意义。从实体意义来说,判决得到执行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是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必然。然而,这样一次审判,却冲破了侵略者对相关法律判断的垄断,使中国法院实现了对中日历史事件从法理可能到司法实践的转变,为受害者争取到了对日右翼分子对等的诉权。而更大的意义在于,南京审判,为唤起历史的记忆和良知开辟了另一条道路:司法道路。而历史上的众多事实证明,司法方式往往能更好地保存历史的记忆,并凭借司法的权威性,唤起人们对历史的关注和良知。毕竟,司法判断的理性和法律权威,不是其他方式可以比拟的。

      东京审判,确认了一段历史事实,并在全球形成了正义的观念;南京审判,能成为当年东京审判那样的历史性审判吗?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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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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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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