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7日,市北区某律师事务所与网络公司签订协议,将事务所网站移交到网络公司管理。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涉外法律代理,与外商、客户的联系都通过网络进行,另外,律师还在网上回答市民提问。就在网站正常运营的时候,一名自称是网络问题专家的人来到律师事务所。“你们网络有漏洞,我们掌握的技术就能够攻破他,你们是不是考虑换个代理商?”来人一席话让律师事务所主任惊出一身汗,坐在对面的明明就是网络黑客。律师事务所连忙把黑客到访的消息通知网络公司,要他们加强防备,然而没过几天,网络就真的瘫痪了。“网站打开后,图片显示不出来,是个静态页面。”办公室主任李女士回忆那段混乱的日子,那时候全市律师事务所评比,公司的宣传却停止了,全所人在忙业务的时候都在为对付黑客想办法。一段时间后,网络公司将网站漏洞填补,而律师事务所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网络公司称是律师事务所自身原因引来了黑客攻击,他们不承担后果。
2006年,律师事务所对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作出调整,网站上的内容也需要跟着调整更新。律师去网络公司谈判,要求改变部分内容,却被告知任何一个改变都需要交钱,就连改正错别字也需要另收费。事务所要求更换代理商,将网页和平移出,网络公司终于交了底,“我们从来没有办理过客户的网站转出。”直到9月24日,网络公司明确答复:网站移交是不可能的,公司不能给事务所提供网站源代码和完好无损的网站备份资料,对所有应当提供给我方的网站资料均要加密,其他网络代理商无法正常使用。
“难道网络公司只进不出?”李女士说合作协议上说好网络公司及时向事务所提供源代码和用户名、密码,并且保证数据能被其他服务器识别,网络能够正常使用,怎么没到一年,网络的所有权就到了网络公司手里?她介绍,目前许多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网页,但网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使用的词汇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懂,无形中为自己规避了风险,其次,网络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也给用户带来很大风险。“我们是律师,如果协商不成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目前,全市法院接收案件中尚未有状告网络公司的案例。法官表示,网络公司掌握着技术和密码,非专业人士不容易弄清其中原理,不容易保存证据,所以少有人立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