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网站上,冠以“公开身份的‘性工作者’公安还抓不抓”、“为防艾滋病而使性交易合法化是因噎废食”之类标题的批评文章铺天盖地发出来。这些文字的火力主要集中在一个焦点:哈尔滨市疾控部门如此郑重其事地为“小姐”搞预防疾病培训,在她们当中讲授防治艾滋病知识,难道疾控部门不知道卖淫嫖娼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吗?
上述批评意见中表现出来的愤怒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反过来思考,哈尔滨市疾控部门组织“小姐”搞预防性病、艾滋病培训,是否就意味着该市警方放弃了对卖淫嫖娼的依法打击呢?进而言之,是否意味着该市正在酝酿“性交易合法化”呢?
问题的答案当然不会是肯定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国长期坚持扫黄政策,甚至对卖淫嫖娼实施严打,力度不可谓不大,所支付成本不可谓不高,但仍然在一些娱乐场所禁而不绝。这只能说明,这些社会问题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成因。另一方面,近年来,通过娱乐场所性接触感染性病、艾滋病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性病、艾滋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在卖淫嫖娼现象尚不能杜绝的情况下,疾控部门在娱乐场所的高危人群中进行必要的干预和引导,无疑是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一个现实的选择。所以,疾控部门的努力,与公安机关打击卖淫嫖娼,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从务实的角度看,两者应该而且能够做到并行不悖。
这让我又想起小偷如果在作案中受伤,医务人员例行救治一样也不能就此认定小偷的做法就合法是一个道理。事实上,疾控部门为“小姐”做预防疾病培训,既不会干扰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性交易的依法打击,也与性交易会不会合法化的问题无关。
性交易会不会合法化,疾控部门无权判定,但这不应妨碍他们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在娱乐场所实施积极的艾滋病行为干预;而接受了疾控部门的干预之后,娱乐场所的性交易也不能自动取得合法地位。毕竟,在疾控部门眼里,最重要的是如何减少并最大限度地切断性交易途径的疾病传播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