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修补漏洞法律,惩治腐败法官——特别警惕二审法院法官的腐败
    【 新闻背景 】

      帮助
     
      近年来,法院系统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请看下列案例:⑴2005年至2006年,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爆发“腐败窝案”被媒体曝光后,接着,又曝出相继的三任院长也“前腐后继”。唉!腐败上瘾了!⑵2005年至2006年,武汉中院两任院长相继腐败落马,戏剧性的是第二位院长是在做工作报告时口口声声反腐的,态度之坚决、旗帜之鲜明似乎无人可比。哼!打着红旗反红旗!⑶2006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和4名法官因涉嫌受贿被逮捕,被拘的该副院长名叫裴洪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荣获过无数荣誉。去年,几乎同一时间,内陆地区的甘肃酒泉肃州区又有9位法官被抓。咳!腐败遍地开花啊!⑷远些时候的,2004年5月,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吴振汉和10多名法院庭局负责人、法官因严重违法违纪先后东窗事发。2002年,广东高院原院长麦崇楷受贿被拘,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全国查处794个违法违纪法官。哇!不绝于耳啊!

      无独有偶个地区的法院成为了腐败案件频发、“窝发”的重灾区,如果说像姚晓红这样的法盲加文盲加流氓法官最终被抓是很正常的,但像裴洪泉等这些有法律素质、有改革精神、有办案能力的法官也腐败倒台了,堪忧啊!笔者了解到,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的统计结果显示: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也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看了上述案例以及数据事实,人们不禁要问:法官怎么啦?法院怎么啦?法官和法院都靠不住了,谁还靠得住?!

      从已经发生的案件可以得知,法官腐败主要表现形式有:⑴直接或间接地收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贿送的金钱、财物、美色,而为其谋利益。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例如,有的法官在自己腐败后(有点象动物世界的食物链),通过贿送金钱、财物、美色等好处给其他有权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法官,以达到“曲线救案”的目的。⑵威胁、要挟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或做出对他们不利的暗示,公然索要或暗示给予好处,最终贪欲得到满足。⑶为案件的当事人积极推介代理人、律师事务所、拍卖公司、评估公司等,暗中收取案件代理费、拍卖佣金、评估费的回扣。⑷私下接案,利用自己在法院系统上的人脉上的便利以公民名义代理案件或自己暗中操纵由别人名义代理。⑸利用权利和工作上的信息优势逼迫执行当事人达成不利于法官不偏袒一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协议,以终结执行案件。⑹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保护非法经营活动。上面提及的酒泉9名法官落马,就是因为他们为车主虚开查扣凭证,导致车辆所有人或所有单位免交交通养路费等费用,造成了国家或集体资产大量流失。⑺滥用权力进行创收活动,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经商办企业,搞有偿服务、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等等。例如,2007年3月,媒体曝云南永善县法院滥用权力收取被缓刑者的“缓刑考察费”,数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雁过拔毛啊!⑻按领导的意思故意歪曲事实、颠倒是非、曲解法律,枉法办案,以获取利益。⑼乱搞男女关系、吸毒(人数极少)、赌博、花天酒地,歌舞升平。生活上的腐化必然导致工作上的腐败,工作上的腐败必然进一步的加快了生活上的腐化。

      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关键防线的卫士。这条防线一旦失守,体现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体系的维护就失去了最后一点希望。司法的外部监督渠道很多,人大、政协、检察、信访等都可以监督法院和法官,最高法院已经出台了《有关法官违法违纪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实行了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然而,某些法官蜕变的步伐一样地“义无反顾”,更加肆意地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认为自己是“法律”的官,法律对自己没有约束力,自己是永远无条件的例外。财迷心窍,色迷心窍,目中无人,目无法纪,最终使自己成了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亵渎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背叛者。

      法官腐败现象在所难免,一个或几个法官犯案是很正常的,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正常的是众多法官先后出事,如深圳中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酒泉市肃州区法院那样大面积“坍塌”,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不少搞腐败的法官还能长期身居高位,有的边腐边升、越腐越升,越升越腐!

      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法官纷纷“义无反顾”“乐腐不疲”成了腐败分子,成了共和国的罪人时,我们该认真检讨我们现存法律制度、监督制度及其运行情况,制度和监督上的的漏洞为一些法官提供了充裕的权力出租和滥用的空间。笔者认为以下漏洞是我们需要加紧修补的:(漏洞一):二审法官(或法院)的权力过大,又缺少有效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两审终审制度赋予了二审法官(或法院)特别大的权利,二审法官不但可以进行“事实审”,还同时,可以进行“法律审”。甚至,法官完全可以重新认定出与一审认定事实彻头彻尾相反的事实,从而做出与一审完全相反的“颠覆性判决”,更有甚者,有的法官只需对原来一审的判决说上一句“一审判决对此处理不当”之类的话语,不用讲其它道理,就直接改判。我是法官,我怕谁!我判决,还要讲道理吗!笔者就遇过这种情形多次,就是因为自己为坚守清白之身不同法官“勾兑”,依法本应得到的公平正义却无法得到,真是无奈!我只能告诉当事人一句话: “法官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由于二审程序对案件处理的重要和决定性作用,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财产、名誉、地位、生活环境、甚至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因此,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以及其他关系人就会纷纷采取各种手段拉法官“下水”,法官一下不清醒,禁不住金钱、财物、美色等的诱惑,就扑通一声下去啦!当然,也有不少法官是“老水手”,识水性、一见“水”就心花怒放,跃跃欲试,欲罢不能,自己主动“下水”畅游的。(漏洞二)自我监督形同虚设。申请再审程序是法院自己内部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进行监督,是自己“监督”自己,“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在同一个法院工作的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再说,谁又能十全十美呢?!今天你抓人家辫子,明天人家穿你小鞋,还是予人方便,自己方便吧。因此,这种自己对自己的监督效果极差,想一想,也很正常,自己怎么好反对自己呢,偶尔一两件判的太离谱的改一改,表明自己是有错必纠,从善如流。绝大多数案件都是被驳回再审请求、维持原判。是啊,自己怎么好意思经常出尔反尔呢。据笔者了解,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有百分之99是被驳回的,距离希望等于零很近!更有甚者,现在还做得更绝,在有的法院当事人再审申请提出之后,它就让再审申请如同石沉水底,音信杳无,法院就连一个驳回的裁定也不愿做,有种,你就等吧,反正,你是知道我不会放在心上的。(漏洞三)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和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选择权。根据现在的诉讼法规定,一个案件,特别是二审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而不能直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提出抗诉。如果遇上前面那种让再审申请如同石沉水底音信杳无的法院,当事人只能是这样的处境:喊天不应,哭地无门!因为,申请再审程序没走完,检察院是不会理你的。(漏洞四):没有专门的法官违法信息收集和处理中心。谁都管,可能导致谁都不管,甚至真正要管时就互相推委。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法律上没有规定一个名称类似于“法官违法信息收集处理中心”的机构,所以,现在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检察院都没有组建一个名称类似于“法官违法信息收集处理中心”的机构,以方便群众,收集信息,并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有效的监督。没有信息、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监督就无从谈起,法律监督就成了虚幻缥缈的海市蜃楼!没有一个明确的检举地方,群众有料也不知道向哪里检举,长久不疏通管道,矛盾就会积聚,就会激化,不利于长治久安盛世的建设。

      最后,笔者希望上述法律漏洞尽快能得到修补,让惩治腐败法官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还大地一片清新亮丽!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