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欧盟律师在沪传经送宝
    【 新闻背景 】

      帮助
     
      中国企业“走出去”赴欧盟并购企业,为何有些成功,有些却遭败绩?专程来沪出席4月17日在沪举行的“在欧洲进行贸易、分销、融资和并购”研讨会的欧盟律师们当场为中国企业家指点迷津:掌握欧盟相关法律和财务窍门,将在并购欧盟企业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则事倍功半甚至败兴而归。

      总部设在荷兰的隆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hierry Charon说,欧盟非常欢迎外来投资,但要使投资成功,可能会遇到不少法律和税务方面的障碍,不过这些障碍是可以克服的。和在中国投资以资产交易占企业并购主导地位情况不同,在欧盟,股权交易方式更被普遍采用。

      并购欧盟企业,并不要求并购方在短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支付钱款,支付可在1-3年内完成。除直接支付外,还可以融资方式成立一家企业进行并购。在欧盟,成立一家公司只要1-2周便可运作。一般来说,并购方只需拿出并购钱款的20%作为公司注册资金,其余的40%可向银行贷款,另外的40%可通过吸引金融投资者予以解决。

      由于对欧盟税务有关法律缺乏了解,不少中国企业在并购欧盟企业时往往缴了“冤枉”税款还糊里糊涂。隆路律师事务所专家们建议,中国企业在并购欧盟企业的同时,应在欧盟成立一家控股和融资公司,这样在被并购企业(子公司)向控股公司(母公司)上缴利润时,可不必缴纳20%的税款;如果有多家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的资本所得也可不用缴税。

      专家们指出,中国企业赴欧盟并购企业,员工利益保护问题非常重要,欧盟各国对此都有强制性法律,必须严格遵守。在这方面,中国企业是有教训的。根据法律,对并购、控制权变化等重要情况,应告知员工、进行商谈并听取员工意见,企业有告知和协商的义务,以得到员工的理解,当然不必得到员工许可。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