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是: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继续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降幅总体高于近年同期水平。10月份,全国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0760起,造成8370人死亡、337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094起,下降16.5%;死亡人数减少699人,下降7.7%;受伤人数减少4304人,下降11.3%;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5亿元,下降31.4%。同时,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上、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且多发生在星期日。10月份,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31起,造成500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0起,下降18.6%;死亡人数减少181人,下降26.6%。其中发生在星期日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5起,造成120人死亡,分别占当月同类总数的19.1%和24%。
此外,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还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月份,机动车违法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6632起,造成727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86.6%和86.9%,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2.2%和13.3%。其中,因超速行驶导致1178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14.1%,同比减少226人,下降16.1 %;因未按规定让行导致917人死亡、因酒后驾驶导致310人死亡、因疲劳驾驶导致113人死亡,分别占总死亡人数的11%、3.7%、1.4%,同比分别下降9%、28.6%、41.5%。
(二)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下降,私用车道路交通事故上升。营运客车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701起,造成61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和7.9%,同比分别下降27.5%和28.8%。营运货车导致道路交通事故5774起,造成223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9.7%和28.4%,同比分别下降15.9%和13.1%。私用车辆导致道路交通事故16908起,造成392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7.7%和50%,同比分别上升51.8%和61%。
(三)城市快速路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剧增,中、西部地区突出。10月份,在城市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55起,造成37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7%和4.5%,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89.1%和117.3%。
(四)无隔离设施、无防护设施道路交通事故上升。10月份,在无隔离设施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606起,造成5938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20.5%和26.5%。10月份,有70.3%的碰撞事故、76.8%的刮擦事故和76%的坠车事故均发生在无隔离设施和无防护设施道路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通报了今年1至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至10月份,全国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17476起,造成73955人死亡、36655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6399起,下降15.1%;死亡人数减少5952人,下降8%;受伤人数减少26564人,下降6.8%;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3亿元,下降20.9%。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十五”期间的相关数据显示,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都是每年的最高峰,接下来的11月份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加大。影响11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入全年客货运输高峰期后,公路货运量明显增多,国、省道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二是入冬后,大部分地区雾天增多,山区道路冰雪路面增多,在高速公路上易发生尾随相撞事故,在山区道路上易发生翻坠车事故;三是部分驾驶人忽视初冬季节对机动车进行换季保养,车辆机械易产生问题,影响行车安全。
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勤务。要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对象,以公路沿线和窗口单位为重点阵地,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以深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为重点手段,打好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整顿攻坚战;以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目标,打好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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