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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如何面对豪华“夜宴”
    【 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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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大多数中国律师还不十分清楚,他们已经坐在了一场豪华的‘夜宴’台前”。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吕立山近日在与几位中国同行的交流会上,用流利的汉语风趣地说道,“目前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规模是20亿美元,以中国目前的发展速度看,10年后这个数字将有望达到200亿美元”。

      “但中国律师服务业的发展‘瓶颈’是如何提供跨地区、跨国境、跨行业的专业化法律服务”。那么,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吕立山提出了自己构思许久的观点,“与并购相比,‘律所联盟’这一模式更适合时下的中国,整合资源,扩大市场,国际律所的角色是做培训的‘老师’,帮助中国律所向国际化、专业化水准看齐”。

      律所现状难以应对市场需求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法律服务行业迅猛发展。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已超过1.2万家,律师已超过13万人,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二百三十余万件。但与国际市场比较,却相差悬殊。每万人所拥有的律师比例,中国为0.93%,而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的同比却高达31.7%、15.4%、6.2%和6.2%。

      “目前许多中国企业正在走向海外,但缺乏对海外法律市场环境、相关规则的了解。另一方面,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更多跨国企业将更大程度地进入包括金融等领域的国内市场,这给中资律所带来了潜在的客户需求。而这些企业往往要求提供专业化、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国境的法律服务。”吕立山说。

      有中国律师认为,对海外法律规则不了解只是表面现象,根本的问题是眼下中国律所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组织形式上以及律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相当一部分中资律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制’律所,合伙人与律所的关系松散,往往是率领各自的小团队处理业务,这种类似于‘个体户式’的集合,往往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的作用”。

      另一个明显的表现是,律所两极分化严重,规模偏小的占很大比例。以北京为例,有资料表明,北京一年新增百余家律师事务所,平均每3天诞生一家新所,现有律所已达九百三十余家,执业律师一万两千多人,无论在律所数量还是执业人数方面,在全国均位于前列。但是,就在这些数字后面,隐藏着的却是相当严重的“贫富不均,两极分化”,北京市律协的一位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大部分律所‘质量’不高,近千家律所,其中一半事务所人数在10人以下,30人以下的占到90%,成立5年以下的律所占三分之二,成立不足三年的占三成”。北京尚且如此,全国其它地方律所的现状由此可见一斑。

      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的张远忠博士直言,“管理不善是重要原因,在利益分配上不合理也促使律师频繁跳槽。另外也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系,很多律师总想自己说了算,宁愿当鸡头不愿做牛尾,团队精神欠缺”。

      规模化是中国律所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际调查结果显示,国际客户评价外部法律顾问有五个最重要因素:专业技能、提供法律意见的能力、判断能力、法律知识及对行业惯例的了解程度。国内律所专业能力不强是影响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混乱的管理结构又是国内律所存在的明显“内伤”。

      不少业内人士对中国律所的现状都心知肚明:难以适应中国企业越来越多走出国门的需要,也根本不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难以在大型项目的法律服务中与外国律所一争高低。问题是出路何在呢?

      有观点认为,参考一些市场发育程度较高国家的经验,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是未来中资律所的发展方向。

      据吕立山介绍,在1950年之前,美国几乎没有超过千人的大型律所,而经过近数十年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律所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扩大规模。现如今,美国已经拥有了一定数量的超千人律所。

      管理制度先进、专业化程度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这些大型律所,深受国际市场的青睐。

      吕立山认为,目前中资律所大规模的进行并购的市场条件还不具备,而“联盟”这种灵活的整合资源的形式,相比较则是解决目前中资律所发展瓶颈的最好方案,这种合作方式所产生的风险也比较小。

      示范性中国律所联盟应运而生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庄恩(AaronWard)向记者介绍,“示范性中国律所联盟”,可以由国内各地区的律师事务所组成,地域上初期阶段可以锁定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每个城市可以拥有2家到3家联盟成员。

      不同于行业协会的是,“联盟”是一种松散型的组织,主要目的是共享资源,联盟中的成员之间相互独立,但联盟成员之间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一定方式的合作,如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服务项目、培训、营销或者进行经验的共享。在提升成员专业水平、创造规模效益的基础上,打造联盟和各成员的品牌。

      据了解,在国外,跨地区、跨国家的律所联盟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吕立山表示,作为一直愿意帮助中资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国际律师事务所,路伟愿意充当培训人,并把自己的全球资源拿出来与中国律所进行分享,以提升中国律所的竞争力。

      吕立山坦率地说,“与任何一种合作模式相同,联盟也存在着如管理、文化理念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冲突风险”。但是,联盟可以有效和最大化的获得、留住客户,共同做大市场是联盟的首要前提。而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加上未来各成员各自具有竞争力和专业化的团队,更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

      由此可见,路伟倡议联盟的成员,“除了愿意分享各自资源外,更需具备在某领域的优势,保证联盟成员资源的互补性”。

      对于联盟可能会加剧国际律所对国内律所的整合的观点,吕立山对此断然予以否认。

      “受政策的限制,目前外资律所不能在国内进行并购,同时受不同管理理念的影响,路伟也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吕立山说,“目前,中外资律所仅仅在外国直接投资(FDI)这一领域存在同业竞争,而中国律所联盟并不会加大这一领域的竞争深度。”

      但吕立山认为,联盟将会给未来中资律所的行业版图带来深远的影响。他形象地比喻,“如果将联盟视作不同律所的‘自由恋爱’,那么随之而来的‘结婚’、‘生子’等并购行为自然会发生,但短期内中资律所不会上演大规模的并购案例。另一方面,联盟也意味着中资律所有可能走出国门,也有可能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甚至并购外资律所。”

      据了解,吕立山的“律所联盟”构想受到了管理层和业界的支持。在“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全球首席合伙人约翰?杨(JohnYoung)分别表示,中国律师服务业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市场经验,实现规模化经营,推进中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

      有专家认为,在目前中国律所规模偏小、组织松散、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现实情况下,律所联盟不失为一种尽快提升中国律所国际竞争力的有效尝试。在中国目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律所联盟”的发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应该让这粒“种子”获得足够的“阳光”和“水”,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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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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