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7日,中华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年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环境保护与能源开发:律师的社会作用。本次活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亚洲法律项目委员会主办,北京市律师协会协办,由北大法律信息网作为媒体支持。
本次会议由全国律协环资委主任汪劲主持,出席会议的领导有: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美国律协亚洲法律项目驻华代表莫慧兰。会上,亚洲开发银行高级环境官员牛志明、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国家能源办《能源法》专家组常驻专家肖国兴等业内资深人士分别作了专题演讲与主题发言。
全国律协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10月,它是在我国环境问题不断加剧,环境与资源纠纷日趋增多的背景下,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领导的积极鼓励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
成立五周年以来的总体回顾:
1.2001年10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进行了首次环境律师培训,内容包括环境法基本原理与法律实务、案例研究。
2.2002年10月在安徽合肥召开了首届年会。年会的主题是“环境侵害损害赔偿律师实务”。
3.2003年10月在广东广州“中国律师论坛”大会期间召开了第二届年会。
4.2004年12月6-7日在辽宁沈阳召开第三届年会。本届年会的主题是“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5.2005年10月29-30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第四届年会。年会的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开展与律师作用”。四川省律师协会以及四川方面的四家律师事务所承办了本届年会。
6.2006年回到北京召开了第五届年会(本次)。
环境律师的业务拓展:
一 、与在京国际组织、基金等展开广泛的接触,以争取国际组织、基金等对本会的支持;
二 、与政府有关环境与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咨询或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政府环境与资源管理出谋划策,为政府处理重大环境与资源纠纷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三 、与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环资委取得联系,从环境与资源法律实务的角度,为“十五”立法规划有关环境资源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配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政策的实施,组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为企业在招商引资、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环境与资源法律的帮助,促使中国企业在生产工艺和生产方式等方面尽快与当前国际社会盛行的“循环经济”方式接轨;
五 组织部分律师以环境律师的身份对外开展工作,以维护公民、企业等合法的环境权益;
六 支持和帮助各地律师办理环境案件和顾问工作,并编辑年会论文。
未来的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面向更多的律师,面向现有或潜在的客户,把年会办成环境律师业务交流、信息沟通更是律师开拓业务的一个平台;
年会主题:选择更贴近我们环境律师业务的主题,突出务实性、前瞻性的特点,如环保非诉讼业务、污水处理等;
年会申办: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会议地点和承办方,主承办方共同策划举办会议,共同宣传和开拓业务。
大会用一天的时间就大家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与能源开发利用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等,特别是与律师实务相关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提高了中国律师在今后处理有关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领域项目合作中的能力和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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