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
    【 广西地方法规·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2日
    『生效时间』2007年11月22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

      南府办〔2007〕3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为不断改善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新适宜的大气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及近期发展规划、环境质量现状等实际情况,对1997年颁布的《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和修订。以保证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保护目标。

      一、适用范围

      本功能区划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外环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外环高速公路以外的仙葫片区、邕宁片区、三塘镇以及良庆片区的平乐组团。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和要求

      (一)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以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生长和文物古迹为宗旨。划分环境空气功能区时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利用现行行政区界或自然分界线;

      2.既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又兼顾城市发展规划;

      3.不随意降低已划定功能区的类别。

      (二) 功能区划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环境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